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0 | 评论:1
(本文作者为张永华,律师,法学博士,北京盈科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于金融行业法律服务、金融犯罪、职务犯罪、创业犯罪、诈骗犯罪的辩护。与辩护团队一起办理了一系列重大职务犯罪和重大金融经济犯罪)
对于刑事指控,首先要找有管辖权的单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控告者找不到合适的有管辖权的单位,就可能被拒之门外。
控告人要了解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把事实讲清楚,简单明了。另外,要提供证据,要整理清楚,并简要概括相应的证据、证明事实和目的,要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才能取得成功。
刑事指控是一项技术工程。
一、什么是合同诈骗罪?首先,所有罪名的理论解释都是围绕刑法第224条规定的五种犯罪情形展开的。这些都是诈骗犯罪中的欺骗行为。只有当人们有这些欺骗行为时,他们才能认定犯罪: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在收到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
其次,需要证明“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犯罪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一点应该在投诉材料中得到充分体现。
关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什么,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法发〔2001〕8号),给出了七个推定: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骗取大量资金的;
(二)非法获取资金后逃逸的;
(三)挥霍骗取资金的;
(四)利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逃避、转移资金或者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户,或者进行虚假破产、倒闭,逃避回笼资金的;
(七)其他非法占用资金且拒不归还的行为。
二、立案需要达到什么条件?突破口在哪里?立案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及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立案并不需要证据确凿的事实,更不需要完整掌握事实的细节和过程。立案是启动刑事侦查的前提,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如果立案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么就不需要调查。
根据经验,有时受害者自己会向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因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表示不予立案。虽然《刑事诉讼法》有规定,但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并不“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程序还卡在箱子里。
突破口在哪里?
违约正在起诉。原告本人提交资料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交什么证据?刑事申诉始终围绕《刑法》第224条的上述规定。所有的证据都是针对犯罪事实和犯罪目的。需要证明:(1)有犯罪事实;(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有管辖权。
原告需要证明犯罪事实。不能仅凭一些猜测和怀疑就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2003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印发部分罪名:的通知》(最高检侦查监督局〔2003〕107号),对合同诈骗的逮捕条件进行了规范。在提请逮捕之前,立案条件低于逮捕条件。从经验来看,为了提高成功率,当事人尽量提供反对这种更高标准的证据。
解释如下:
1.相关合同、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材料等。证明有虚构单位或者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证据。
2.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双方签订的虚假的产权证明、合同、担保合同或者担保条款等。,用以证明有证据证明以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3.犯罪嫌疑人无履行能力,犯罪嫌疑人部分履行合同,双方先后签订的多份合同证明其无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引诱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证据。
4.双方签订的合同、犯罪嫌疑人收受的货物、被害人支付的预付款或担保财产、犯罪嫌疑人的逃逸等。,证明有证据证明在收到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
5.犯罪嫌疑人以其他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证据。
6.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明合同诈骗事实的言词证据。
7.犯罪嫌疑人合同诈骗的目的在于非法占有的证据,如逃跑、逃脱或逃跑,或以其他方法逃避民事责任;通过隐藏或其他手段占有财产;私分或者挥霍骗取的财物;用于偿还债务或抵消债务;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经营活动);企图使他人失去对财物的占有的其他情形。
四、写在最后只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实践中,有些案件已经立案,经过法院审理,最终确定为经济纠纷,而非刑事犯罪。指控的核心是证明刑事犯罪的性质,而不是民事纠纷。
合同诈骗是律师无罪辩护成功率最高的犯罪。反过来,作为刑事指控的“对手”,被告人辩护时,民事与刑事的界限也是对抗的焦点。(完)
(本文作者为张永华,律师,法学博士,北京盈科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于金融行业法律服务、金融犯罪、职务犯罪、创业犯罪、诈骗犯罪的辩护。与辩护团队一起办理了一系列重大职务犯罪和重大金融经济犯罪)
本文标签: 诈骗罪诉状应该怎样写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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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火爆脾气
2022-03-11 12:34:36 回复
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户,或者进行虚假破产、倒闭,逃避回笼资金的;(七)其他非法占用资金且拒不归还的行为。二、立案需要达到什么条件?突破口在哪里? 立案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
归去来兮
2022-03-11 07:02:34 回复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控告者找不到合适的有管辖权的单位,就可能被拒之门外。控告人要了解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把事实讲清楚,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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