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0 | 评论:3
刘力律师绿源
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很多人认为,如果缺席审判被告,法官只会听取原告的意见,对原告来说绝对是一个理想的审判,案子肯定没问题。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要知道现在的法院,判决是终身负责制,如果判决被撤销、变更或者发回,会影响对法官的绩效考核。如果出现错案,可能会影响法官的审判生涯。因此,法官作出的判决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大多数法官在作出判决时都非常谨慎,尤其是在证据不确凿、需要自由裁量的案件中。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2014年,原被告签订订货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订购价值229万元的设备,付款方式为30%: 30%: 30%: 10%。被告支付60%货款后,因工程问题,无法按约定提货。双方来往了一段时间,后于2020年因被告仍未提货且未支付后续货款,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传唤被告后,被告未到庭。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认为,原告的证据不能证明后续付款达到了付款条件。另外,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说他没有接受货物。因此,不能支持原请求。
上诉后,中院发回重审。再审阶段,被告委托律师出庭。在再审阶段,法院问被告:你愿意现在收货并付款吗?答辩人:现在项目出了问题,资金链断了,收不到货,付不了款。因此,在再审阶段,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裁定解除合同,被告赔偿损失(即后续合同价款)。
通过上述案例,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原告败诉。被告出庭后,原告反而胜诉。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还能认为被告人的缺席真的和以前一样轻松吗?
律师分析
被告缺席的好处:
对于证据确凿或者事实清楚的案件:如果被告缺席审判,对于原告来说,由于被告辩护的缺失,被告给原告制造的障碍是有限的,可以简化审判程序。总的来说,利大于弊。
被告缺席的不利之处:
对于证据不确凿、证据链缺失或者事实模糊的案件:对于原告证据不足的一些重要事实,人民法院不能要求被告核实或者原告不能向被告提问。因此,原告的举证责任更加苛刻。
当原告不能完整举证时,法官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网友点评
江湖浪子
2022-03-11 06:33:17 回复
来说,由于被告辩护的缺失,被告给原告制造的障碍是有限的,可以简化审判程序。总的来说,利大于弊。被告缺席的不利之处:对于证据不确凿、证据链缺失或者事实模糊的案件:对于原告证据不足的一些重要事实,人民法院不
见仁见智
2022-03-11 16:00:20 回复
刘力律师绿源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很多人认为,如果缺席审判被告,法官只会听取原告的意见,对原告来说绝对是一个理想的审判,案子肯定没问题。但事实真
黎明微光
2022-03-11 14:48:09 回复
:对于证据不确凿、证据链缺失或者事实模糊的案件:对于原告证据不足的一些重要事实,人民法院不能要求被告核实或者原告不能向被告提问。因此,原告的举证责任更加苛刻。当原告不能完整举证时,法官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作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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