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7 | 评论:3
我国对军婚给予一定的保护,这不仅体现在刑法的破坏军婚罪中,也体现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
军人婚姻的保护主要针对现役军人,所谓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士兵,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
退伍、复员、转业,在部队不具有军人身份,从事后勤管理、生产经营的人员,不属于现役军人。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布了《关于军队执行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军人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现役军人离婚,应当采取严肃慎重的态度,不得违反法律和军队纪律,同时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与结婚相同。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证明时,应当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者提供书面意见。
根据原告的不同,主管法院还可以将对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分为四类:非现役军人起诉文职干部和非文职干部,现役军人起诉现役军人和非现役军人:
1.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文职干部提起的非军事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即双兵离婚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非军人一方主动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且婚后原婚姻基础和感情良好,非军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法院将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离婚;除非出现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形,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关系确实已经无法维持的情形,在调解和解无效后,由法院通过军人所属团以上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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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不见兔子不撒鹰
2022-03-11 07:32:15 回复
我国对军婚给予一定的保护,这不仅体现在刑法的破坏军婚罪中,也体现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军人婚姻的保护主要针对现役军人,所谓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士兵,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退伍、复员、转业,在部队不具有军人身份,从事后勤管理、生产经营的人员,不属于
心无恙
2022-03-11 11:21:52 回复
我国对军婚给予一定的保护,这不仅体现在刑法的破坏军婚罪中,也体现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军人婚姻的保护主要针对现役军人,所谓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士兵,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退伍、复员、转业,在部队不具有军人身份,从事后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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