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专题 >> 正文
简介: 一、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
一、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由此可见,行政处罚适用处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诉;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 1、 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对组织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案件; 2、情节复杂的按,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 3、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 1、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36、37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行政处罚法》32、41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法》32、41、4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并且确实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

4、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38、39、40条规定,经过上述三个程序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听证程序 (一)适用范围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二)听证程序的基本内容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 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8.制作听证笔录 9.审查听证结果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什么的除外,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该公开进行,哪一个除外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什么的除外,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该公开进行,哪一个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三)除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是多少 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中较大数额是多少?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是多少 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中较大数额是多少?
1、这里的较大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以上2、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节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听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是什么》
听证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

本文标签: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温馨提示: 本文是作者 大雅风尚 发表的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网友点评

  • 所图唯你

    所图唯你

    2022-03-11 11:51:54    回复

    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一般程序: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1、 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对组织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案件;2、情节

  • 小熊历险记

    小熊历险记

    2022-03-11 07:00:28    回复

    容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4.公开听证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6.听证委托代理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8.制作听证笔录9.审

  • 夜深思公子

    夜深思公子

    2022-03-11 10:34:00    回复

    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

  • 撒野男人

    撒野男人

    2022-03-11 13:47:20    回复

    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行政处罚法》32、41、4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并且确实符合听证条件的,行

  • 迷雾森林

    迷雾森林

    2022-03-11 12:27:50    回复

    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由此可见,行政处罚适用处罚必须符合三个条

  • 季仁承庆

    季仁承庆

    2022-03-11 03:56:13    回复

    太生气了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