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听证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程序:
(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
(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
(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
(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
(7)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
(8)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最后陈述
(9)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听证会后主持人应及时制作听证报告书
听证会是一个内部审查把关的程序,要起到“安全阀”的作用
故行政处罚听证出具的听证报告书以及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处罚建议提出的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最终决策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三)除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1、这里的较大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以上2、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由此可见,行政处罚适用处罚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诉;4、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节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