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8 | 评论:2
最高法:传唤是否可诉?
导读:小张和单位发生了纠纷。有一天,他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吵架推搡,单位报警。民警报警后,小张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传唤问话,随后公安机关认定其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小张对决定不满意,对传唤行为也不满意。小张可以对这两种行为同时提起复议或诉讼吗?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适用字第10860号《行政决定》解释称,传唤作为被诉治安行政处罚中的程序性、阶段性行为,被公安机关作出的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吸收,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同时,本案被诉、被传唤的行为也在本案针对行政处罚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进行了审查,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律师说法:本案中,小张只需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无需对传唤行为提起复议或诉讼。根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决定给予治安处罚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已经被行政处罚决定吸收,在审查行政处罚决定时会同时审查传唤行为,不需要提起复议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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