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其他 >> 正文
简介: 记者:李星段思瑶编辑:张蓓图片:视觉中国丑闻四个月后,银隆新能源与大股东魏银仓之间的“闹剧”这两天不断更新剧情。4月29日,银隆新能源通过关伟向社会公告,“经初步核查,查明公司出资270余万元购买4辆

记者:李星段思瑶编辑:张蓓

图片:视觉中国

中书律师事务所怎么样(热点丨银隆新能源曝魏银仓公款私用 魏银仓首发声:我和董明珠没有根本矛盾)

丑闻四个月后,银隆新能源与大股东魏银仓之间的“闹剧”这两天不断更新剧情。

4月29日,银隆新能源通过关伟向社会公告,“经初步核查,查明公司出资270余万元购买4辆乘用车,均为大股东(魏银仓)家属长期使用,包括公婆,车辆保险等费用由公司负责。”

随后,之前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的魏银仓,终于在4月27日通过与腾讯财经的接口声称“我和董董事(董明珠)之间没有根本矛盾”。魏银仓通过出具《关于魏银仓、孙国华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回应了银隆新能源第一大股东非法占用公司财产的指控。本意见书给出的法律意见是:魏银仓、孙国华未实施职务侵占罪,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魏银仓的突然发声,可能与银隆新能源的连续出击有关。4天前,银隆新能源通过关伟发布题为《新案件浮出水面,涉嫌骗取财政资金上亿元,孙国华等6人被刑拘》的消息,披露了公司大股东魏银仓与公司原总裁孙国华所涉“七宗罪”(4起刑事案件,3起民事案件),并明确孙国华等6名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多日,魏银仓仍在美国。

银隆新能源一位高管在接受《商报》采访时表示:“这是大股东与公司之间过去的财务纠纷,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影响。”

银隆新能源与大股东魏银仓之间的“恩怨”越来越复杂。

魏银仓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根据腾讯王千和界面新闻的联合报道,魏银仓出具了证明自己清白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这份法律意见书,魏银仓、孙国华等人因被举报占用银隆新能源,被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职务侵占罪,举报和调查中涉及的相关事实并不存在。

该法律意见书由孙国华于2019年2月26日委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名义院长、教授樊崇义等5人对本案相关刑事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回应了银隆新能源起诉书中的一些刑事案件相关内容,如“魏银仓、孙国华等人通过虚增设备价格侵吞河北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2.2亿元,虚构基本建设资金侵吞河北银隆新能源1.6亿元,冒领银隆新能源1.5亿元补偿款”。

5位专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2.2亿元、1.6亿元、1.5亿元没有被孙国华等人非法占用,也没有在新股东通过借款、扣款、对账等方式入股时虚增银隆新能源资产价值。当时没有证据证明魏银仓和孙国华是如何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银隆新能源和河北银隆的财物的。关于占领的过程和方法,

但对于法律意见书的效力,北京市中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邹毅律师认为,专家法律意见书是案外人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所发表的书面意见,不具有法律上的证据形式,对办案机关不具有约束力。专家意见不能作为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依据。对于办案机关来说,只是办案时的参考意见。专家提出的意见是否会被办案机关采纳,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判断。

用270万公款买四辆乘用车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法律意见书是魏银仓等人在4月27日出具的。随后,4月29日,银隆新能源在其官网发文称“大股东涉嫌骗取财政资金,部分媒体不实报道其骗取新能源补贴资金。特别澄清,2013年9月6日,公司收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财政所技术扶持资金1.123亿元。经查公司财务会计凭证发现,在资金到账后的第三天,即2013年9月9日,大股东分别向其控制的公司支付了5000万元和6000万元。

经公司核实,无法核实支持项目对应的设备和生产能力。大股东涉嫌利用公司编造科技项目,骗取巨额资金,给造成巨大损失,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将全力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同时将通过民事诉讼挽回公司名誉和损失。"

此外,银隆新能源还披露,“初步核查发现,公司出资270多万元购买了4辆乘用车,均为包括公婆在内的大股东家属长期使用,车辆保险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将进一步调查大股东在公司是否有其他家庭支出。"

对此,商报记者也试图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魏银仓本人,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给予任何回复。

与今年1月9日银隆新能源发布的《关于向董明珠等股东虚报及大股东起诉进展情况的说明》中列举的3起刑事案件不同,在近日发布的最新案件进展中,魏银仓等人涉嫌的刑事案件增至4起。新增刑事案件为:骗取政府财政资金1.123亿元,涉嫌诈骗罪。

银隆新能源披露的信息显示,2013年9月6日,珠海金湾区三灶镇财政所将1.123亿元科技扶持资金转入银隆新能源银行账户,专项用于扶持的科技项目开发。经查阅公司财务会计凭证,发现银隆新能源于9月9日以偿还贷款的名义将上述财政补贴资金1.123亿元(分5000万元和6000万元)支付给珠海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魏银仓全资拥有,以下简称银隆集团)。经公司核实,上述申请政府支持的科技项目中提及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不存在,资助项目的具体管理人为银隆集团员工。上述政府专项资金转入魏银仓个人控制,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大股东魏银仓、孙国华涉嫌骗取财政资金。

由此,魏银仓等人涉嫌侵占银隆新能源利息资金,也从最初的10多亿元增加到14多亿元。记者了解到,这是银隆新能源第三次变更魏银仓等人涉嫌侵占银隆新能源的利益总额。

2018年11月13日,银隆新能源发布《致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信》,称魏银仓、孙国华涉嫌以非法手段侵吞公司利益,金额超过10亿元。随后,2019年1月9日,银隆新能源称,魏银仓和孙国华涉及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金额超过12亿元。直到此时,魏银仓等人涉嫌侵占银隆新能源利息基金,募集资金超14亿元。

银隆新能源在此次发布的声明中称,魏银仓和孙国华涉及的4起刑事案件和3起民事案件中,4起刑事案件已经正式立案,但尚未开始审理,另外3起民事案件将于近期审理。

格力暂时不受影响

魏银仓曾在面对银隆新能源的指控时对《商报》记者表示,“你觉得用我的公司起诉我是真的吗?”但有了银隆新能源的信誓旦旦的声明,魏银仓再也没有发声。

2016年12月15日,董明珠携10亿元,携手王健林等知名企业家,共计30亿元,正式投资银隆新能源,持股22.388%。随后,董明珠个人增持银隆新能源,成为银隆新能源第二大股东,而魏银仓通过银隆集团仍为银隆新能源第一大股东。

启信宝信息显示,银隆集团仍为银隆新能源第一大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5.99%,而魏银仓持有银隆集团100%,因此魏银仓仍为银隆新能源第一大股东。董明珠是银隆新能源的第二大股东,个人持股比例为17.46%。

同为格力电器董事长、银隆新能源大股东的董明珠曾形容银隆新能源是个“洞”,但她表示并不后悔,因为这让业界看到了格力汽车空的优势。她公开表达了自己的感受:“进去之后,我才知道银隆的窟窿有多大。”

去年11月,银隆新能源首次指控魏银仓等人侵占公司利益时,银隆集团用致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一封信进行反击,称银隆新能源指控银隆新能源个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明珠利用公司打击大股东谋取私利,并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反击。

随着事件的发酵,作为银隆新能源汽车空的主要供应商,格力也被卷入其中。“格力电器的销售范围很广,不只是银隆新能源。”格力电器股东热线相关负责人表示,格力电器和银隆新能源是两个独立的企业,互不影响。

目前,面对即将到来的三起民事案件,魏银仓在美国,孙国华已被刑事拘留数日,其他与刑事指控相关的人员一直无法取得联系。虽然银隆新能源一直在“发声”,但由于魏银仓等人的“失声”,故事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

商业日报

本文标签: 中堂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添福娱乐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骚麦

    骚麦

    2022-03-11 08:08:41    回复

    东在公司是否有其他家庭支出。"对此,商报记者也试图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魏银仓本人,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给予任何回复。与今年1月9日银隆新能源发布的《关于向董明珠等股东虚报及大股东起诉进展情况的说明》中列举的

  • 潘勇媛露

    潘勇媛露

    2022-03-11 01:59:24    回复

    开眼界了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猜你喜欢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