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二、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正常情况下,用人
一、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但这只是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二、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
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三、分类计算: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我国现在确定的法定节: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节1天,共计11天在这11天中,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上班的须支付300%的工资,如:你的月薪是元,那么你的日薪是91.95元[2000元÷(21.75天×8小时),那你的加班费就是275.86元[2000元÷(21.75天×8小时)×300%...

1、星期六日加班应该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进行计算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扩展资料:1、算定方法(1)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

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扩展资料: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

各位律师界的专业人士,您们好!最近我司在工资结算时发现司机加班时间超长,加班工资比基本工资高一般情况下,按照劳动法,凡是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便视为加班可问题的症结是,由于司机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一般在规定的上班时间8点到傍晚5点(午休1小时),相对来说工作比较清闲,实际工作大概3小时,其他5小时都是闲着而到了傍晚下午后的时间,公司高层领导比较多,此时司机出车的几率比正常上班的时间更多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否按劳动法规定继续发放高额加班工资?可同时这样算加班时间的话,绝对超出劳动法规定的一个月加班最多不能超过36小时请问在此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两个方面需要解决:1.由于公司司机的工作,上班时比较闲,下班后工作的时间反而比较多,是否可以依照劳动法为依据,公司可自行规定加班规定(避免超出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