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0 | 评论:2
中新经纬12月29日电上海市政府网站29日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放宽调整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三人及以上家庭月可支配收入标准由调整前的3300元以下调整为4200元以下。新政策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截图
通知显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家庭成员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在本市,且在本市有固定住所连续满3年,申请时在住所连续满1年;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万元(含5.0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3人及以下或因病被认定为支出的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万元(含5.54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6.5万元
(5)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出现过因出售或赠送住房造成的住房困难。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含未婚、丧偶或离婚满3年)的单身人士,可单独申请。
在配租面积方面,通知称,廉租住房保障的配租面积为保障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现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是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这样计算后,承租家庭的租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15平方米确定;居住面积超过45平方米的,按照居住面积45平方米确定[/s2/]
在配租和租金补贴方面,通知提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3600元(含33600元)的三人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960元(含36960元)的三人以下家庭或因病支出认定的贫困家庭,每平方米居住面积月租金补贴标准为: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3600元(不含33600元)至42000元(含42000元)的3人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6960元(不含36960元)至46200元(含46200元)的3人以下家庭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的特困家庭,每平方米居住面积月租金补贴标准为:黄浦区、徐 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110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85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55元。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2万元(不含4.2万元)至5.04万元(含5.04万元)的3人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62万元(不含4.62万元)至5.544万元(含5.544万元)的3人以下家庭或经认定的因病支出的贫困家庭,每平方米居住面积月租金补贴标准为:黄浦区、徐 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65元,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50元,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35元。
1人或2人家庭每平方米居住面积月租金补贴在上述基础上增加2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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