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申请材料:根据《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2019年7月25日修订)第二十三条申请法律援助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经济状况证明(如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收入
申请材料:
根据《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2019年7月25日修订)第二十三条申请法律援助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经济状况证明(如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收入证明、社区工作站收入证明)、告知承诺制度格式文本、申请法律援助材料、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人住所地或
有两种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南湾街道第二办事处等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所有法律援助中心都在一号楼一楼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法律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通过窗口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