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7 | 评论:1
不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都应该是有温度的。如果夫妻间的感情达到了冰点,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不幸福的。性和爱应该是夫妻感情的纽带,二者缺一都不会和谐,感情也不会很好。有爱无性的婚姻,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寂寞是难免的。有性无爱的婚姻内心情感的缺失是必然的。
那么,如果一对夫妻生活中,既无性也无爱,说明夫妻感情已经没有感情了。有名无实的婚姻也许有的人可以长期忍受,但是如今很多人,是不会忍受既无爱又无性的婚姻。
在昨天写的文章里,有读者在评论区诉说自己无性又无爱的婚姻,有的人忍受了几年这样的生活,最后选择离婚,有的人忍受了十几年这样的婚姻最后还是离婚了。
那么,当夫妻间已经没有了性和爱,配偶一方提出离婚时,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的法律又是什么?一方想离婚时,法院是否会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项规定不包括因为一方出轨,家暴,或者是因感情不和夫妻分居的情形。因此,夫妻间无性无爱导致感情破裂的满足婚姻法这一款的规定。当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法院予以支持。
感情不易,且行且珍惜,不要耗尽爱又耗尽了性,早点解脱未尝不是一个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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