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6 | 评论:2
近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海谎称自己是“大老板”“官二代”,以“父亲出事被查、资产账户被冻结、高档酒销售需要开证明”等捏造的多种理由,骗取被害人20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8年上半年,王某海谎称自己是福建归来的大老板,父亲是福建的厅级干部,以一个大老板、官二代的身份和被害人夏某接触。在此期间,王某海频繁在夏某开设的水果店内喝茶聊天,并购买高档香烟,还在聊天的过程中与夏某谈到,要与镇上的其他老板一起买地建学校。
在夏某相信王某海的大老板、官二代身份后,王某海以父亲出事被公安机关抓了,导致自身公司的资产和银行卡、身份证被冻结,需要筹钱跑关系将父亲搞出来,才能解冻自身的资产,并向夏某表示,自己手上有每瓶价值六七百元的五粮液白酒两千瓶,但因这批酒没有工厂证明暂时无法销售,所以需要一笔钱去四川酒厂跑关系出证明,提出向夏某借钱,并向夏某许诺,年底前会将事情搞好,并且会给夏某几万元钱的利息。
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间,王某海以此理由,陆续骗取夏某人民币201652元。王某海在骗取被害人财物后用于个人挥霍,后又通过更换微信和联系电话的方式,逃避还款。
2020年5月12日,王某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于8月21日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余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财人民币20165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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