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32 | 评论:2
5月13日上午,西安市临潼法院综合审判庭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针对被告在外地打工、无法到庭,但又有调解意愿的实际,坚持便民高效,通过微信线上调解方式进行调解,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即能定纷止争的审判效果。
原告陕西某铝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被告闫某经朋友介绍认识。2019年7月,原告分两次向被告闫某供应铝型材共计16657元,被告闫某仅支付货款2000元,剩余货款14657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清偿剩余货款14657元及利息。
受理此案后,因被告闫某联系方式不详无法送达,承办法官通过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协查到被告闫某的联系方式后,及时与被告闫某取得联系,被告闫某对原告诉称案件事实及下欠货款金额不持异议,也表示愿意偿还,但称其在外地打工无法到法院应诉。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提出进行微信线上调解的建议,得到原被告的一致认可。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纠纷通过微信线上调解方式得以圆满化解。
通讯员 张君萍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本文标签: 异地起诉被告在哪里开庭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法律news讯整理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約妹妹Play
2022-03-10 08:46:33 回复
5月13日上午,西安市临潼法院综合审判庭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针对被告在外地打工、无法到庭,但又有调解意愿的实际,坚持便民高效,通过微信线上调解方式进行调解,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即能定纷止争的审判效果。原告陕西某铝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被告闫某经朋友介绍认识。201
少年的秋天
2022-03-10 11:11:59 回复
月,原告分两次向被告闫某供应铝型材共计16657元,被告闫某仅支付货款2000元,剩余货款14657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清偿剩余货款14657元及利息。受理此案后,因被告闫某联系方式不详无法送达,承办法官通过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协查到被告闫某的联系方
追风人
2022-03-10 18:58:00 回复
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即能定纷止争的审判效果。原告陕西某铝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被告闫某经朋友介绍认识。2019年7月,原告分两次向被告闫某供应铝型材共计16657元,被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