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29 | 评论:2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春运抢票成为了很多人的“噩梦”,陈某就是造成一票难求的“始作俑者”之一。自2019年11月,陈某从他人处购入多张身份证,后利用他人的身份证件购入了多张从甲地前往乙地的火车票,计划在当地加价出售火车票以获取高额利益。2019年12月的某日,陈某在火车站兜售火车票时被警方发现,查获了陈某所购入了多张他人身份证件以及已经购得的多张火车票,后陈某向警方供述了其犯罪事实。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火车票并加价卖出,故其行为构成倒卖车票罪,后法院结合陈某的具体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判处陈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瀛台律师论法】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提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案中,陈某得知春运期间“一票难求”,于是购买了多张他人的身份证件,利用他人的身份证件购买多张车票,后将车票加价倒卖获取高额利益。故陈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他人身份证件购买车票后倒卖,构成倒卖车票罪。但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黄牛高价转卖车票的行为不仅仅是投机获利的行为,更触犯了法律底线,切勿为了谋取不法利益,做出损人不利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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