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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丨张承烨责编丨陆慧编者按为了帮助提升市民对法律的认知度,增强法治观念,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上海法治声音集合公检法司等众多的法律资源,推出“我为群众来普法”栏目。本栏目每天科普一个法律知识点,用喜

编辑丨张承烨

责编丨陆慧


编者按

为了帮助提升市民对法律的认知度,增强法治观念,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上海法治声音集合公检法司等众多的法律资源,推出“我为群众来普法”栏目。


本栏目每天科普一个法律知识点,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将法律知识点讲透。为群众解答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治问题,提供最权威、最细致、最具操作性的法治便民服务。栏目将同步在头条号、微信公众号、腾讯新闻、“百度新闻上海频道”、“上海手机报”等平台。欢迎与我们后台互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普法小卫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就是在今天就开始施行啦!ta是如何诞生的?一起来看由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出品,法绘说画工作室承制的《法律援助法诞生记》!




法律援助法什么时候开始呢?法律援助法服务的对象是哪类群体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法律援助是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法律援助法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1)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目前,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人可就近在上海市的任意一个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接收材料的法律援助中心将通过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将申请人信息和案件材料扫描件流转至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邮寄转交。



典型案例:邢女士于2019年8月进入某公司,从事仓库管理工作。入职以来,邢女士一直认真工作、勤勉尽责。


2021年3月8日,邢女士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医,被诊断为怀孕。后因身体不适再次就医,被诊断为先兆流产。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5日,邢女士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请病假休息。


3月26日,邢女士休完病假上班后,就遭到老板的言语辱骂,老板说赔偿其1个月工资,让其主动离职。因为怀孕后找工作很难,邢女士表示不同意离职。


之后公司向邢女士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工作严重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将邢女士移出公司全部业务微信群。邢女士觉得十分冤枉,认为自己工作上并没有失职,公司突然将其开除,等于断了其孕产期的生活来源。因文化程度不高,又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邢女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松江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普法小卫士|《法律援助法》今日施行)

经朋友介绍后,邢女士拨打12348热线咨询,接线律师引导其至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认为邢女士系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因劳动纠纷主张权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范围,便立即启动法律援助“优先办”、“快速办”,为邢女士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律师承办此案。


在收集维权证据后,律师帮助邢女士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恢复与邢女士的劳动关系,并支付拖欠的工资。


在询问邢女士的诉求之后,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规定,计算出经济补偿方案,并将该情况与仲裁员进行沟通,希望能促成双方调解。


随后,范律师又与公司代表进行了沟通,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其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邢女士的工资加上劳动合同期满后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至少在12万元以上。从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角度考虑,希望双方能尽量调解解决。


最后,在援助律师和仲裁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方案:公司一次性支付邢女士人民币7万元,双方劳动关系结束。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松江区法援中心

本文标签: 松江哪里有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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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饶舌大佬

    饶舌大佬

    2022-03-10 12:16:59    回复

    编辑丨张承烨责编丨陆慧编者按为了帮助提升市民对法律的认知度,增强法治观念,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上海法治声音集合公检法司等众多的法律资源,推出“我为群众来普法”栏目。本栏目每天科普一个法律知识点,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将法律知识点讲透。为群众解答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治问题,提供最权威、最细

  • 庞云良韵

    庞云良韵

    2022-03-10 03:44:52    回复

    哈哈哈

  • 窦宽美彪

    窦宽美彪

    2022-03-10 03:44:52    回复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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