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8 | 评论:2
来源:瓷都晚报
景德镇市民吴某策在2017年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竞拍了一套坐落于童街的私房,但由于案外人蔡某平一直在此居住,导致这四年来吴某策一直无法搬入这套房屋。10月26日,吴某策在法院的帮助下,成功拿到了房屋的钥匙,“真的是太感谢法院了,帮我解决了一件烦心事。”
更换门锁,清空房屋
交付给买受人
10月26日早上7时许,景德镇市各级法院的干警、法警以及医疗救护组等近70名工作人员集结在昌江区人民法院,开展联合清场行动。
经过20分钟的车程,来到了位于童街的执行房屋,房屋总高三层,案外人的蔡某平将这里的一楼改为了小卖部,屋内杂物较多,到达现场后,法警第一时间将案外人蔡某平及其妻子押送至法院。随后,法院工作人员安排了开锁匠,将该栋房屋的三个门锁进行了更换,并将更换的新钥匙当场交给了房主吴某策。
同时,搬运工人将蔡某平堆放在屋内的所有物品装箱搬出,运至指定位置保存。
法院工作人员清点房屋内的物品
为保障买受人吴某策的权益,法院邀请了村委会及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对房屋交接进行了见证,并签字。
至此,拿到钥匙的吴某策终于解决了困扰自己四年之久的难题,“突然就拿到了钥匙,很开心,太感谢法院了,我暂时还没想好怎么处理这个房子,可能会自己住也可能给父母住。”
案外人以自己患病为由
阻碍法院清场
案外人蔡某平与这栋房子有什么关系呢?为何能住着一直不属于自己的房屋?
记者从昌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年2月,拍卖公司受法院委托依法成功拍卖被执行人位于童街的这套房子,房屋买受人吴某策以69.5万元价格竞买拍下,并于 2017年9月14日办理过户手续。
但这套已经在吴某策名下的房屋,却被前执行人私自将房屋借给其同学蔡某平居住,双方没有签订任何租赁协议,也没有收取租金,且蔡某平无故不愿搬离该房屋,导致该房屋一直无法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吴某策。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昌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与蔡某平协商搬离并下达相关公告,蔡某平自认为有优先购买权,提出执行异议后均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昌江区人民法院驳回,但他仍然坚持自己有优先购买权,并以此为由占据此法拍房,又以得了肠癌为由不搬离房屋,导致法院清场受阻。
据了解,为了确保本次联合执行行动的顺利进行,昌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前制定行动预案,提前谋划行动路线,对案件进行梳理、排查线索,确定被执行人信息,研究执行对策等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再次彰显了我市各级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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