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人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损失经追偿或者赔偿后无法弥补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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