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经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张通过虚构供货合同侵吞公司货物10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私自收取公司款项,据为己有。经查,张某于2017年9月
王某某作为法官,贪赃枉法,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检察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起诉书。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起诉王某某,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通过法律审查,发现:1.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
为落实“少捕慎诉”执法新理念,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近日,路北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公开开庭,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对犯罪嫌疑人白某某职务侵占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参加了听证会。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属于公诉案件。 对于职务侵占罪,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收集足够的证据,然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自诉案件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