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打过官司的当事人,尤其是作为原告,肯定会觉得程序复杂,数量众多,不找律师会不知所措。我们还没有法人实体。光是法律程序就够喝一壶了。为什么诉讼程序这么多?我的分析如下:1.法院还是有行政色彩的。想象一下,你去行政机关办事,那个程序一个接着
企业要抓住机会,找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催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有的企业找到我们,听说过两年就要拆迁了,那么可以维权吗?这肯定是不可能的。现在还为时过早,因为赔偿的方式和标准还不明确。可能的赔偿是你非常满意的合法赔偿,所以可能根本不需要维权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