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发工资的时候。辛苦赚不回“血汗钱”不要害怕!法官会为你追回劳动报酬!案例回顾近日,东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被告人赵某鑫系个体工商户。2019年春,被告赵某新雇佣原告赵在其经营的洗煤厂做饭。双方约定原告赵的工资为每月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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