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3 | 评论:3
吃霸王餐是有道理的,餐馆老板李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李和他的妻子经营一家夜宵店。两个人都是自己人,生意还不错。他们遇到的客户都是讲道理的。吃完后,他们主动付钱。然而,2018年4月3日,李夫妇遇到了霸王餐的顾客。李还记得当时一起走进店里的有三男三女六个人。自然,李受到了热情的款待。
但是,吃完后,这6个人并没有像其他桌的顾客一样主动结账,跑路了。李也不肯承认自己运气不好,纵容这群人的行为,发现这一桌的人没付钱就走了,觉得应该没走远,就追了出去,但那些人见自己逃票行为暴露,老板追了出去,却还是没打算结账,到处跑。
李看到对方的反应,怒不可遏。6个人差不多点了200多块的东西,不算太贵。毕竟李是做小生意的,菜的价格也相对实惠。所以他留住了客户,回头客很多。没想到这群人在发现自己逃单后,依然嬉皮笑脸,一点都不觉得羞耻。李抓住走得最慢的人,让他付账。
但是马说他不是一个人吃的。为什么要他买单?我还是没有反省自己的错误,无论李怎么做我都没有付出。李也很生气,但她知道暴力解决不了事情,所以打算报警。马见状,将李推倒在地,企图逃跑。
这时,李的丈夫已经追上来,拿起一根小树枝追上去。然而,由于地面湿滑,李的丈夫在追上马之前滑倒了,马对此颇为得意。他觉得这对夫妻只能自认倒霉,但马还没得意太久,就倒下了。
正好警察来了,双方自然都被带到了派出所。但看到马某和李某的丈夫都摔倒了,似乎摔得很重,就让他们先去医院检查。如果有纠纷处理不了,他们应该走法律程序。李想着这么麻烦,店里也没人看。看到马真的摔得很惨,可能是报应,就觉得这是小事,不再追求马了。
马在医院做了检查,是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不允许治疗,也不允许住院。他前前后后花了6000多块钱,马却没有想到,这个结果是自己造成的。毕竟他不是一个人跑,而是跑得慢,觉得李夫妇应该为此负责。如果李和他的妻子没有把他赶出去,他会受伤吗?
李和他的妻子也第一次看到这种无赖。当他们看到法院传票,当马向他们索赔4万元时,他们都笑哭了。他们忍不住问:“现在吃霸王餐的都这么嚣张吗?”而且马还声称店主持刀追他,导致他摔倒。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马某无证据证明店主持刀追砍,马某摔倒时与店主无直接肢体接触。
根据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2.损害事实的存在。包括对公共财产、私人财产和非财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此次事件中,店家之所以追打马某,是因为马某一行人到店吃饭时没有结账,马某的行为存在过错,店家有权要求吃饭跑单的消费者结账。店主的行为没有过错。此外,马之所以摔倒受伤,与其逃跑行为有关。当时李的丈夫已经倒下了,李去扶倒下的丈夫。店主已停止追赶,与马摔倒的结果无因果关系,不构成侵权责任。
最后,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马的落马是他自己的原因,应该负全责。
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店主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一审宣判后,马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此外,马还需承担本案被告的全部诉讼费500元。
事实上,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马应该知道这样的诉讼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法律绝不是“谁受伤谁有理”就能蒙混过关的。在法庭上做这种事,不仅体现了自己的道德败坏,还会被别人耻笑。希望马能认识和反省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做一个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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