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74 | 评论:3
对方欠我6万。怎么才能拿回来?
原告:于女士
委托代理人:杨在坤,浙江律师
被告:周女士
原告于女士与被告周女士借款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2019年8月8日上午10时,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于女士委托代理人杨在坤先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女士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审理已经结束。
原告于女士向法院提出如下要求:
1.判决被告周女士向原告于女士借款6万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2017年11月3日,原告余女士向周女士借款60000元。银行转账5万,微信转账1万。微信聊天约定2018年11月底周女士索要,有借条为证。但被告周女士半年来一直拒绝,于是我起诉至法院。
被告周女士未作任何答辩,也未提交相关证据。
原告于女士提交的证据清单包括:借条、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本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于女士提交的证据,本院予以采纳和支持。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判决被告周女士在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6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3.如果被告延期付款,延期利息应分两次支付。
案件受理费2000元,一半1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杭州中院提出上诉,并提交副本和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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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秋月凉风
2022-03-19 15:33:01 回复
聊天约定2018年11月底周女士索要,有借条为证。但被告周女士半年来一直拒绝,于是我起诉至法院。被告周女士未作任何答辩,也未提交相关证据。原告于女士提交的证据清单包括:借条、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根据原告
吃饭第一名
2022-03-19 19:27:55 回复
,有借条为证。但被告周女士半年来一直拒绝,于是我起诉至法院。被告周女士未作任何答辩,也未提交相关证据。原告于女士提交的证据清单包括:借条、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本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于女士提交的证据
声名鹊起
2022-03-19 22:18:55 回复
决被告周女士在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6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3.如果被告延期付款,延期利息应分两次支付。案件受理费2000元,一半1000元,由被告负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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