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 | 评论:0
教师工作证明是指由学校或机构出具的范本一份证明,证明该教师在该学校或机构任教的参考时间和职务。在求职、考研、出国等情况下,需要提供教师工作证明。
(学校或机构抬头)
(证明日期)
敬爱的汉族有关部门:
兹证明(证明人姓名)先生/女士在本校/本机构任职期间表现良好,工作勤奋,尽职尽责,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机构的出生教育方针和政策,为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职务:
联系电话:
(1)教师工作证明需由所在学校或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2)证明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能虚假造假,否则将对证明人造成不良影响。
(3)在证明中,可以简单概括教师工作的在职主要内容,如担任学科课程的毕业教学工作、辅导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学生文艺、体育等方面的本科工作、教育科研活动等。
(4)在证明中要注重语言的我校规范性和礼貌性,体现出敬业、负责、专业的身份证号码职业精神。
教师工作证明是教师的同志一份重要证明材料,对教师的学历工作经历和能力进行了客观的月经描述和评价。教师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人事局态度,尽好自己的招聘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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