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1 | 评论:3
在刑事诉讼中,一般的侦查活动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公安机关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法定时间内报请检察院批准。今天的《郭杰律师说》就来告诉你,拘留多久,该提请检察院批捕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应当报请检察院批准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拘留后3天内;
——这是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
2.拘留后7天内;
——这是法律规定的特例。
3.拘留后30天内。
——对跨市县辖区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往其他市县继续作案,作案三次以上,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这三种情形适用30日。
郭杰的律师表示,采取拘留措施后,对于符合条件需要逮捕的,法律规定3日内提请逮捕是指普通刑事案件的一般情况。对于延长1-4天至7天的,由于延长标准不明确,考虑到公安机关办案的实际情况,延长至7天的也很常见。对于在逃犯罪、重复犯罪、共同犯罪三种情形,由于需要查清的事项较多,法律规定延长至一个月。鉴于检察机关还有一周的时间来研究是否批准逮捕,很多宣传刑诉法的资料上说,羁押后尝试不批准逮捕的时间是37天,这是对期限最长的三种情况的总结。但是对于拘留后请求逮捕的时间,3天、7天、30天是法律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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