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3 | 评论:1
6月24日下午,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颜屋等同志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向被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现场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颁发聘书
△宪法宣誓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24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颜屋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芮明珍(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郑志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王静(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破产庭庭长职务;任命颜溶(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破产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洪艳(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余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朱(女)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周建飞为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潘蔚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夏雯(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易硕鹏(女)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审判员职务;任命王静(女)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张斌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王丽(女)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夏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熊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吴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邵京娟(女)、周明(女)、罗菊杰(女)、程媛(女)、谢滨、窦凯(女)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免去其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法官职务;米、孙晓(女)、张、赵鲁豫(女)、刘琳(女)、、、张巧玲(女)、陈久荣、林顺英(女)、金鑫、周传志、胡雪芬(女)、许(女)、许等。任命朱世珍(女)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毕(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林兵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沈菁(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审判员职务;免去东塘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孙成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童德清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于震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岳启智(女)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钱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吴刚的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沈巍、周广斌、吴霞(女)、崔晓燕(女)、钱建国、许仪(女)、吴红(女)、蔡天(女)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指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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