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3 | 评论:1
微信
作为很多人喜欢的社交工具。
它的朋友圈功能
它也成为了人们分享生活的地方。
一个重要的平台
平时生活怎么了?
或者遇到一些很棒的人。
忍不住在朋友圈抱怨。
甚至“口吐清香”
但也要注意,互联网并不违法。
这不是。
有人在朋友圈骂人。
被诉至法院。
近日,法院宣判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深圳市民因在朋友圈爆粗口两年被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8800元的案件。
这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在朋友圈骂人两年
深圳一男子被起诉
据介绍,李某的子女和孙某的子女是同班同学,李某和孙某认识多年,通过父母相互信任。
一天,李的妻子和想到了创业的主意。他们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管理公司。之后,公司遇到经营风险,李的家庭面临重大经济损失,李与孙的关系也出现破裂。
为泄愤,自2019年1月起,李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发布大量针对孙的侮辱性言论。发布朋友圈时,李的好友数约为1200人。
孙谋(以下简称“原告”)认为,李某(以下简称“被告”)长期在朋友圈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甚至用侮辱性语言丑化自己,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故诉至福田法院。
法院:书面道歉
赔偿18800元
最近几天
针对此事,法院宣判
福田法院认为-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名誉、能力和信用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以上述方式损害了他人的名誉,且足以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则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自2019年1月起,被告在其数十条朋友圈用一系列低俗语言对原告进行侮辱,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损害,足以降低对原告道德的社会评价。法院确认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人格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请求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庭审中,被告已删除朋友圈的文字和图片。
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法院认定于法有据,被告应当书面赔礼道歉,即在微信朋友圈向原告作出道歉声明。
同时,考虑到被告在侵权中使用的文字不堪入目,且侵权时间跨度长达两年,被告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必然会对原告造成持续的精神痛苦,法院酌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本次诉讼公证费800元、律师费15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上述费用是原告为本次诉讼所发生的合理的、必要的支出,有相应票据支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福田法院判决
▼
1.被告应向原告书面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并在被告微信朋友圈向原告发布道歉声明,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0日);被告在本判决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指定行为的,法院将在深圳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本判决的主要内容,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被告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公证费、律师费共计18800元。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看完
的意思是让人开心
▼
实际上
因在朋友圈说脏话被起诉
这种事以前发生过。
1
男人在朋友圈骂人
朋友圈被判道歉10天
据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6月,因业务发展需要,张某将公司的洗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李某后,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矛盾,愤怒的李某在朋友圈发布了这样一条动态侮辱张某。
如今的朋友圈“多重角色”
考虑到张某、李的行为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遂起诉其,要求其删除已发布的名誉侵权信息,并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随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小李在未屏蔽任何人的情况下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小张赔礼道歉,道歉内容至少保存十天。
2
男子在朋友圈说脏话被罚1000元
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认定,刘某与皮某为微信好友。2019年1月28日晚,皮某在微信朋友圈发表声明,称刘“破坏别人家庭的就该夹起尾巴做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最后说起话来像* *一样,带着刘的照片。
当日,刘某委托律师向皮某发送律师函,要求皮某删除所有针对刘某的不当言论,并在微信平台公开发布道歉消息。皮在收到律师函后,于1月28日删除了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但双方未能就道歉和赔偿损失达成一致。于是,刘诉至合川法院。
随后,法院判决皮某立即删除1月30日在微信朋友圈发表的针对刘某的不当言论,并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
如今的朋友圈“多重角色”
除了作为一个社交平台
还是人们发泄个人情绪的出气筒?
然后朋友圈的评论
到什么程度?
什么构成侵犯名誉权?
这些行动
侵犯名誉权
所谓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和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侵害名誉权,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不实言论,被第三人知晓,包括:
(1)以言语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名誉,如不当的口头评价,贬低、损害对方人格,但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
(二)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
(三)故意泄露、传播他人受法律保护的私生活信息的。
其次,从主观过错上看,行为人具有实际恶意,客观上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
再者,受害者应该是特定的人,无论是行为人指名道姓还是咒骂他人。只要在特定的情况和条件下能够认定受害人,也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最后,侵权行为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使被害人的精神和灵魂受到了创伤,特别是公众较低的社会评价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一旦使用了一些信息。
大家注意了。
在微信上发布一个瞬间
和这些“预防措施”
这些内容不得发送
1。谣言
在了解真实情况之前,一定不要盲目传播或转发谣言。
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捏造、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或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2。滥用
现在的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我们的“日记”,记录着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越来越多的人会在微信朋友圈分享开心的事,抱怨不开心的事.....但如果在微信朋友圈骂人,就会给自己惹麻烦。严重时甚至构成违法行为。
小心这些内容
发朋友圈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
但是你知道吗?
一旦使用了一些信息。
后果不堪设想。
什么东西不容易晒?
发朋友圈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芒果城综合南方都市报(nddaily记者吴灵珊)综合深圳大事件(nandusz,编辑:李静)报道、法制日报、人民日报
编辑:刘梦歌陆撸
本文标签: 8000块钱律师费多少钱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法律粉丝团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归去来兮
2022-03-19 10:28:11 回复
。大家注意了。在微信上发布一个瞬间和这些“预防措施”这些内容不得发送1。谣言在了解真实情况之前,一定不要盲目传播或转发谣言。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捏造、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或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2。滥用现在的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我们的“日记”
声名鹊起
2022-03-19 12:40:18 回复
,考虑到被告在侵权中使用的文字不堪入目,且侵权时间跨度长达两年,被告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必然会对原告造成持续的精神痛苦,法院酌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本次诉讼公证费800元、律师费15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上述费用是原告为本次诉讼所发生的
别钓我了
2022-03-19 13:25:20 回复
之前,一定不要盲目传播或转发谣言。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捏造、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故意传播或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2。滥用现在的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我们的“日记”,记录着我们生活中的
新世纪美男
2022-03-19 13:44:47 回复
,通过父母相互信任。一天,李的妻子和想到了创业的主意。他们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管理公司。之后,公司遇到经营风险,李的家庭面临重大经济损失,李与孙的关系
芦苇风
2022-03-19 04:00:02 回复
精神损失费、公证费、律师费共计188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看完的意思是让人开心▼ 实际上因在朋友圈说脏话被起诉这种事以前发生过。1男人在朋友圈骂人朋友圈被判道歉10天据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6月,因业务发展需要,张某将公司的洗车、精洗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