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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股度股权-股民维权律师团队部分成员合影)#股东权利保护#No.1股权维权关注要点(一)索赔条件1。时间节点的标识(1)虚假陈述实施日:指信息披露方做出虚假陈述的日期。只有这种行为之后买入的股


公司股权专业律师(「股票索赔」详解股民维权指南-股度股权股民维权律师团队支招)

(股度股权-股民维权律师团队部分成员合影)

#股东权利保护#

No.1股权维权关注要点

(一)索赔条件

1。时间节点的标识

公司股权专业律师(「股票索赔」详解股民维权指南-股度股权股民维权律师团队支招)

(1)虚假陈述实施日:指信息披露方做出虚假陈述的日期。只有这种行为之后买入的股票才能纳入赔偿范围。一般会根据虚假陈述的事实,将这个时间节点提前到信息披露方最早披露信息的时间节点。

(2)虚假陈述披露日:指虚假陈述事实首次公之于众的日期,从该时间点引发的股票下跌可以构成投资者的损失。根据审判原则,“披露与虚假陈述的一致性”是判断依据,律师一般会考虑事实的披露是否立即引起股票的剧烈震荡,经过一些专业分析后设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3)虚假陈述更正日:指信息披露方宣布自行更正虚假陈述并按要求履行停牌程序的日期。该时间与虚假陈述披露日具有相同的功能,主要用于证明投资者在该时间节点后发生了损失,并计算损失金额。

(4)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期”:该日期主要用于确定合理的损失计算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基准日主要根据以下时间节点确定:

①自披露或更正之日起至受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金额达到其可交易部分的100%之日止。一般是股票换手率达到100%的那一天;

(2) (1)开庭前无法确定时间的,以披露日或更正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③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退市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④证券交易已经停止的,可以停牌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如恢复交易,可根据本条第1项确定基准日期。

2。因果关系的确定

(一)投资者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相关的证券;

(2)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之日及之后、披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

(3)虚假陈述披露日或更正日之后,投资者因卖出该证券或继续持有该证券而亏损。

3。确定投资损失

(1)投资余额损失:(平均买入价-平均卖出价)*持有证券数量;根据买卖的不同情况分别计算:

①在披露日或更正日当天或之后、基准日之前全部售出;

②全部在基准日之后售出;

③部分在披露或更正日当天或之后、基准日之前出售,部分在披露或更正日当天或之后、基准日之前出售;

④一部分在披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卖出,另一部分在披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基准日之前卖出;

⑤一部分在披露日或修正日之前卖出,另一部分在基准日之后卖出;

⑥一部分在披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售出,另一部分在披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售出,另一部分在基准日之后售出;

⑦自实施日起至披露日或更正日止多次买卖;

⑧披露或更正日至基准日及之前的多次买卖。

(2)损失部分佣金和印花税

(3)兴趣

以上资金,自买入日至卖出证券日或基准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诉讼当事人

1.保荐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无过失责任

2.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负责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承销。

商户、证券上市推荐人、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过错责任的推定

3.作出虚假陈述的其他机构或自然人-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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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索赔程序

1.股东首先要准备好以下基本材料:

(1)营业部打印所有亏损股票的交易记录,并加盖营业部公章;

(2)营业部开户申请表,加盖营业部公章;

(3)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律师评估,如有诉讼价值,与股东办理合同及委托手续;

3.律师为立案和开庭准备材料;

4.判决和申请执行时,将对股东进行补偿。

No.2可索赔的股票(截止2021年11月)

根据证监会是否出具了相对确定的调查结论,我们将所有案件分为两类。详见表1:近期可以委托的案件,表2:诉讼前准备的案件。

对于表格1涉及的股票,证监会已经有了相对确定的结论,你现在可以准备材料了。请注意:在参与索赔之前,您必须在“可索赔购买范围”内购买股票,并且在该范围的最后一天仍然持有股票。

对于表格二涉及的股票,证监会暂时没有发布结论,你可以现在参与,也可以等到证监会最终结论发布。

表格1:最近可委托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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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二:诉讼前的案件准备

下列案件在中国证监会处罚前,不得起诉。如果您购买了相关股票,请告知我们,并在案件开始时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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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股民维权关心问题

问题一:被证监会处罚过的索赔案都一定会胜诉吗?

答:如果目前的股东权利诉讼没有被证监会处罚,几乎(不是绝对)不可能在法院立案。即使立案,最后的结果也基本是驳回起诉的裁定或者驳回的裁定。因此,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并不是股东赢得索赔的绝对保障,而是一个相对核心的证据和前提。所以,并不是所有被证监会处罚后的索赔都一定会胜诉。

问题二:如果法院判决胜诉,股东有必要获得赔偿吗?

答:如果法院判决股东胜诉,多数是在被告自愿履行或法院强制执行后获得赔偿。但是,有些股东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因为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账上没钱,拿不到赔偿。

问题3。从提交材料到赔偿需要多长时间?

答:目前快速拿到赔偿的案件可能是三个月左右。绝大多数情况下,除了败诉的部分,赔偿金都支付了一年以上,大部分情况在两到三年之间,甚至四五年拿到赔偿金的案例也不少见。

问题4。股东权利诉讼的成本是什么?

答:股东权利诉讼相关费用如下:

1.律师费:一般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即先不收律师费,等股东拿到赔偿后再按赔偿比例收取律师费。

2.差旅费:可由律师与股东协商后决定。

3.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原告起诉时向法院缴纳,胜诉后,费用由被告承担,与赔偿金一并支付给原告。费用按照起诉金额收取,金额越大比例越低。

【/s2/】问题五:股东是否必须出庭维权?

A :法院一般不会要求股东亲自出庭,除非涉及虚假诉讼、违法情形、完全自愿出庭等极端情形;股东可以选择律师代表他们处理所有涉及索赔的法律事务。很多时候,他们只需要配合如实签名,提供证据材料即可。

问题6。我是外地人,还是港澳台人士。我可以提出索赔吗?

答:外国人、港澳台人士与普通股东权益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诉讼开始时需要亲自到现场,或者经过使领馆等机构公证,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一旦解决了受理问题,后续的索赔流程完全可以由律师来处理,后续流程和普通的股东权利诉讼没有区别。

问题七:如果我不起诉,其他股东被起诉要求赔偿,我也能得到赔偿吗?

答: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情况下,仍然需要登记参加诉讼。就算别人起诉要求赔偿,你不起诉,那你也拿不到赔偿;如果你起诉,你不会得到赔偿。不起诉就不赔偿。

问题八:为什么有的股票可以主动交钱,而我买的股票却不行?

答:在目前的索赔环境下,主动赔偿并不是股东维权的常态。股东维权的规范就是自己去争取。大部分证券欺诈案件没有主动赔偿机制,从目前股东维权的实践和立法趋势来看,主动赔偿的常态化难度仍然很大。意外主动赔偿不应被视为股东维权的常态。

问题9:最迟什么时候提出索赔?

答:目前,股东维权诉讼时效为三年,一般从上市公司被证监会处罚的公告开始算起,但也有部分案件从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开始算起,存在争议。考虑到司法实践复杂,各地判断标准不统一,我们建议投资者尽早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问题10:为什么向律师提交材料很久,却一直不立案?

答:目前我国股东索赔的提起需要经过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前置程序,律师在证监会对一家上市公司进行调查后开始收集,协助投资者准备材料,接收投资者的起诉材料。而立案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是不可能立案的,所以这个等待过程导致了立案时间。

问题11:为什么法律规定股东维权案件要在半年内结案,而开庭前已经一两年了?

答:目前绝大多数案件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结案,但实践中也有不少案件由于种种原因被无限期拖延。

问题12:上市公司改制重组,公司名称、公司地址、主要股东均发生变更。这种情况下还能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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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上市公司名称、注册地、办公地址的变更,以及主要股东的变更,对投资者的债权没有影响,甚至上市公司改制、股改、合并、破产、重组的过程也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债权。

问题13: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被处罚。买了它发行的公司债可以索赔吗?

答:目前可以依据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主张公募债券。如果损失是由于销售公开债券中的虚假陈述造成的,即使公开债券最终全部赔付,也不会影响债券投资者的债权进度,因为债券的赔付和虚假陈述侵权的债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问题14:除起诉上市公司外,上市公司董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证券中介机构能否作为共同被告?

答:上市公司董、证券中介机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可以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相关主体并未受到证监会处罚,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可能会比较曲折,但也建议投资者积极尝试。

问题15:股东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我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吗?

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法院有明确规定,即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注意,被告不在的每个中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要求只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市、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股东债权有管辖权。

问题16:股东索赔过程中,是否应该选择调解和解?

答:如果和解方案接近预期索赔,建议投资者积极考虑和解和赔偿;如果差距比较远,经过评估,还是认为通过诉讼解决比较确定,那么建议投资人选择决定结案。

问题17:目前证监会处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案例很多。买卖这些股票可以索赔吗?

答:虽然目前证券法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但是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违法行为都可以主张。建议投资者在起诉前与律师就索赔条件进行专门沟通,因为如果有损失是不可以索赔的。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情况下,时间条件还是比较苛刻的,普通投资者往往会有很大的误解。

问题18:为什么我的账面损失达10万,法院却只判决支持2万?

答:只有损失与虚假陈述有因果关系的部分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账面损失虽然多,但支持赔偿的少,主要是你有以下几个原因:

(1)索赔往往存在基准日确定后继续下跌的损失,法院不予支持。当然,即使基准日之后股价上涨,也不影响投资者继续索赔。简而言之,基准日之后股价的涨跌与债权无关。

(2)个别法院在判案时可以考虑扣除一些所谓的系统性风险等因素。目前这个扣除标准比较混乱,没有明确的方法和具体的操作指南,只能由法官酌情扣除,这也导致了索赔和判决结果的差异。

(3)索赔本身与账面损失没有直接关系,只能作为初步参考。无论是索赔还是判决,都是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重新计算,每个法院的算法往往差别很大。因此,我们建议投资者不要过分关注账面损失,而要更多关注计算出来的损失以及各个法院的计算方法。毕竟不同的算法也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金额的巨大差异。

问题19:股东提出索赔后是否知道案件进展?

答:律师负责告知案件进展。股东索赔诉讼时间长,不像平常案件那样时不时有进展。委托后往往需要一两年才能有一点实质性的进展。所以股东长期没有进展是常有的事,也不用担心。最后无论结果如何,律师都会如实告知。

问题20。股东诉讼赔偿概率大吗?

答:任何诉讼都存在风险。目前的股东索赔诉讼还存在很多困难。而且各地法院的判决标准不同,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本团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只能承诺尽最大努力推进索赔案件,为股东争取最大利益,无法对诉讼中的赔偿概率给出准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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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公司请律师一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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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我能喝一桶水

    我能喝一桶水

    2022-03-18 23:53:45    回复

    答: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法院有明确规定,即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注意,被告不在的每个中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要求只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市、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股东债权有管辖权。问题16:股东索赔过程中,是否应该选择调解和解?答:

  • 吉福龙慧

    吉福龙慧

    2022-03-18 22:59:51    回复

    有道理

  • 滕瑞姣永

    滕瑞姣永

    2022-03-18 22:59:51    回复

    怎么啦

  • 巩壮奇恒

    巩壮奇恒

    2022-03-18 22:59:51    回复

    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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