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5 | 评论:1
律师:张宇律师职务: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执行董事,江苏辛颖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盐城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何英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黄某向石某借款,石某提出借款需要财产过户作为担保,诱骗黄某将价值142.5万元的房产过户至石某指定的持有人名下,石某实际占有该房产。石某借给黄某28万元,代替黄某偿还房贷35.5万元。
黄某家人得知后,多次找石某还款赎回房产。石某以房产是他人购买,买家不在为由拒绝。2019年3月21日,黄家人报案。石某得知举报后,同意将房产返还黄某家,但要求黄某父亲缴纳第二次过户税款91300元,并于2019年2月1日以第一次过户税款的名义向黄某父亲索要34559元。
二、办案过程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时,认定石某诈骗数额为9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十年以上。在移送起诉阶段,英动力辩护组组长张宇通过阅卷发现,黄某家属于3月报案,侦查机关于同年5月立案,石某于同年4月返还财产。“立案”时间应该是立案时的5月,而不是报案时的3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91年4月23日关于沈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的电话批复,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当扣除案发前已追回的诈骗数额,按照最终实际诈骗数额计算。但是,在处罚中,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加重情节。那么石某在案发前返还了财物,诈骗金额不应认定为97万。
通过多次与公诉人的良好沟通,公诉人最终认定黄家两次转让费12.6万元为诈骗数额,量刑建议为四年。刑期大大减轻了。庭审中,辩护人再次向法庭提出,起诉书中的数额认定有问题。根据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石某必须主观上占有黄家的损失,才能认定为诈骗罪。石某的第一次转让费3万余元和第二次转让费9万余元均实际发生,石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最后,法院认为,石某的第二次转让费实际发生在退房时,第一次转让费是诈骗的必要支付。退房时索要这笔费用,要确定诈骗金额。
二审前,公诉人变更起诉书,认定诈骗金额为34559元并建议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二审时石某实际羁押时间为一年七个半月),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
三、辩护思路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石某在案发前返还了财物,诈骗金额不应认定为97万。
四、办案结果(2020)苏刑初字0926号
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五、办案心得刑事辩护的重要地位应该前移至移送起诉阶段,而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认真阅卷是办案质量的基础,良好沟通是办案质量的保证。
简介:张宇,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执行董事,江苏辛颖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盐城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何英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副主任。《草原之狼》药物辩护班第三期学员、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辩护班第六期学员、“方婷”刑事辩护高级班(第二期)本文标签: 诈骗案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有法以后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贴身侍从
2022-03-16 19:09:50 回复
19年2月1日以第一次过户税款的名义向黄某父亲索要34559元。二、办案过程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时,认定石某诈骗数额为9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十年以上。在移送起诉阶段,英动力辩护组
因帅入狱
2022-03-17 04:32:07 回复
时的3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91年4月23日关于沈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的电话批复,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当扣除案发前已追回的诈骗数额,按照最终实际诈骗数额计
似是当时少年郎
2022-03-16 20:42:14 回复
诈骗数额,按照最终实际诈骗数额计算。但是,在处罚中,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加重情节。那么石某在案发前返还了财物,诈骗金额不应认定为97万。通过多次与公诉人的良好沟通,公诉人最终认定黄家两次转让费12.6万元为诈骗数额,量刑建议为四年。刑期大大减轻了。庭审
友欢
2022-03-16 18:11:41 回复
罪。石某的第一次转让费3万余元和第二次转让费9万余元均实际发生,石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最后,法院认为,石某的第二次转让费实际发生在退房时,第一次转让费是诈骗的必要支付。退房时索要这笔费用,要确定诈骗金额。二审前,公诉人变更起
武林霸主
2022-03-17 01:38:38 回复
,石某在案发前返还了财物,诈骗金额不应认定为97万。四、办案结果(2020)苏刑初字0926号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五、办案心得 刑事辩护的重要地位应该前移至移送起诉阶段,而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认真阅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