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4 | 评论:2
上海的任女士被行政拘留,理由是她在辽宁鞍山发生停车纠纷后,被当地政府派遣后故意伤害他人。
拘留结束后,她说她的耳膜受伤了。
【法律问题】任女士说,她并没有故意撞那个拿凳子的人来阻止自己。他碰瓷,不服拘留。如果她提出异议,拘留可以暂停吗?
在拘留中心,任女士被要求在没有女警察陪同和监视的情况下换衣服。她能以缺乏隐私为由拒绝吗?
任女士被带到某房间进行说服教育。房间没有监控。任女士说,她被扇了耳光。怎么证明?
#金宝每日说法#【法理分析】任女士对事件原因有异议。一开始她因为停车冲突想离开的时候,一个男的拿了个凳子坐到她车前,故意挡住。她只是慢慢往前开,刹车时对方摔倒了,对方有旧伤。她还对对方伤情的鉴定提出异议!
所以任女士决定拘留时,可以对拘留给付决定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拘留的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行政拘留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保证人,或者按照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生效。
被拘留时,只有在有男警察在场的情况下,才要求任女士换衣服。确实存在隐私问题。在查任女士的时候,警方派女警执行会更合适!这可以参考刑事案件中女性犯罪嫌疑人审查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2条关于检查女性身体:
1,...2, ...
3。对妇女身体的检查应由女性工作人员或医生进行。
最后,任女士说自己被打耳光受伤,也有医院诊断,但警方说没有监控,不能证明警察打人。那这件事怎么说清楚呢?
首先,任女士有被拘留的证人,证明她被带到另一个房间进行说服教育时,听到了她的哭声,出来时看到她脸上红肿。这是证人!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应当证明执法的合法性。行政机关不能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承担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
从普通人的逻辑理解来说,监管场所是完全由警察控制的,在押人员处于警察的绝对控制之下。即使在押人员受到侵害,他们也很难完成自证。合理来说,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监管场所应当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否则将认定侵权事实。
所以,警察说没时间装监视器,总是有点没有说服力!
【总结】综上,任女士如果对当时的拘留决定有异议,可以提起申诉或者行政诉讼,中止拘留决定。
即使在拘留设施中,妇女也应由女警官检查,以确保妇女的隐私。
她是否被殴打,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举证责任应由警方承担。
不得不说,@金报日报说任女士也是个有主见的人。当与某人发生停车冲突被故意堵时,她不应该开得很慢去逼对方后退,而应该立即报警解决问题,这样事件才不会升级。女性朋友在异地,但是要以自己的人身安全为重,尽量不要和别人发生冲突!
那么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日报声明欢迎发表您的看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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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撩妹老手
2022-03-15 04:56:03 回复
付决定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拘留的决定![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
这世界疯了
2022-03-15 05:07:25 回复
留决定。即使在拘留设施中,妇女也应由女警官检查,以确保妇女的隐私。她是否被殴打,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举证责任应由警方承担。不得不说,@金报日报说任女士也是个有主见的人。当与某人发生停车冲突被故意堵时,她不应该开得很慢去逼对方后退,而应该立即报警解决问题,这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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