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0 | 评论:1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刘雪莲
“我住的李沧区蓝山湾小区,已经十年了。我搬家后,房子已经空半年没人住了。半年没入住的物业费可以打折吗?我可以不交电梯费吗?”最近有市民给市长12345的邮箱留言,询问房子空半年物业费的缴纳情况。
对此,市长信箱回复如下:
李沧区政府已实施。根据青发改价格[2019]257号文件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房屋连续闲置超过6个月空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提前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经双方确认(原则上不使用水、电、气作为计量标准,或双方协商同意的计量标准),物业公共服务费为:电梯费包含在物业费内。
据悉,9月13日,青岛市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继续执行《青岛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9〕257号),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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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物业费不交被起诉了会影响征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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