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4 | 评论:2
[法院认为]: 虽然股东出资的财产属于公司,但股东根据出资取得的股权属于股东,公司对全体股东的出资享有法人财产权,股权和法人财产权是股东和公司分别享有的合法权利, 并且公安部经侦局工作意见要求“对于公司股东或者受托人”非法占有公司其他股东股份的,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论处”[S2/]必须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本案现有证据虽能证明艾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但不能证明艾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能证明艾某某具有将振宁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无不当。
【案号:(2019)鲁08刑终393号】钟显锋职务侵占二审刑事裁定书[一审法院确认]:2004年7月25日,被告人钟险峰利用其担任兖州市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刘某2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财产出资协议等材料伪造给原兖州市工商局,恒基股东2、3、钟某3、李某、贾某、张某3、桑某所持公司股份的39.13%,钟某1所持公司股份的41.87%合并变更至钟险峰名下。本次变更后,钟险峰持有公司81%的股份,钟某1持有公司19%的股份。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钟险峰。经评估,截至2004年7月26日,兖州市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净资产为295.92万元,刘氏二级股东持有的39.13%股权份额为115.79万元,被钟险峰非法占有。[二审法院认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号:(2015)新密刑初字第161号】范某犯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一案[本院认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的客体是单位的财产,公诉机关指控的客体是股东股权利益的价值,而不是单位的财产,不符合职务侵占罪。【案号:(2020)湘01刑终832号】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桃花社区筹建委员会职务侵占二审刑事裁定书[本院认为]: 本案上诉人指控岳敏成、肖秀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构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罪。该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但根据上诉人提交的私信及现有的自诉材料,上诉人诉状中岳敏成、肖秀荣占有的30%股权,实际上是上诉人持有的、村书记肖建新代表全体村民持有的湖南桃花源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若岳敏成、肖秀荣已占有该股权,则侵害的是股权持有人的财产权,而非湖南桃花源置业有限公司的财产;上诉人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岳敏成、肖秀荣质押股权后所借的借款被其非法占用。因此,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指控岳敏成、肖秀荣构成职务侵占罪并无不妥。
【案号:(2019)冀0108刑初1167号】(裁判日期:2020.12.29)石家庄某有限公司、柴某甲、柴某乙等职务侵占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 关于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柴某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指控,本院认为,职务侵占罪是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其占有的财物是否属于本单位,是职务侵占罪的关键。股东出资交付的财产归公司所有,股东拥有股权,公司拥有法人财产权。股权和公司财产权是股东和公司分别享有的法定权利,因出资完成和公司设立而同时产生。股权不等于同比例的股东财产,也不等于同比例的公司财产。股权的侵占不直接等于公司财产的侵占。侵占股权是对股东权利的侵犯。就公司而言,可支配财产并未因此减少,不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不予认可。[/s2/]
本文标签: 大股东可以起诉法人职务侵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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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渣爷
2022-03-14 23:16:11 回复
,截至2004年7月26日,兖州市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净资产为295.92万元,刘氏二级股东持有的39.13%股权份额为115.79万元,被钟险峰非法占有。[二审法院认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
白日空想家
2022-03-15 05:35:30 回复
%的股份,钟某1持有公司19%的股份。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钟险峰。经评估,截至2004年7月26日,兖州市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净资产为295.92万元,刘氏二级股东持有的39.13%股权份额为115.79万元,被钟险峰非法占有。[二审法院认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
疯狂一夜
2022-03-15 04:07:54 回复
该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但根据上诉人提交的私信及现有的自诉材料,上诉人诉状中岳敏成、肖秀荣占有的30%股权,实际上是上诉人持有
污界大佬
2022-03-15 00:39:23 回复
,恒基股东2、3、钟某3、李某、贾某、张某3、桑某所持公司股份的39.13%,钟某1所持公司股份的41.87%合并变更至钟险峰名下。本次变更后,钟险峰持有公司81%的股份,钟某1持有公司19
油腻渣男
2022-03-15 03:24:28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构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罪。该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但根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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