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1 | 评论:3
来源:台海网
据厦门晚报报道,高速公路上轮胎起火,一车货物被烧。谁应该承担损失?三个男人以为可以颠倒黑白,让保险公司“背锅”,结果还是败露了。近日,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这样一起保险诈骗案。
货物损坏
紧急保险的反向时间
2019年1月17日,据周某交代,洪某将公司承运的一批建筑材料转包给姚某运输。第二天,姚在同安区装货后开车去了深圳。当晚8时许,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轮胎起火。由于路政人员及时报警,消防队员急忙灭火,但未投保的货物受损。姚立即把这件事通知了洪和周。
三个人一起,决定给保险公司“买单”赔偿损失。当晚8时54分,洪以某物流公司名义在网上购买保险。为骗取赔偿,洪某、周某、姚某在保险公司事故查勘时,谎称起火时间为当晚11时30分。
司机后悔
讲述整个故事
经过保险理赔程序,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近29万元。但保险公司认为火灾与司机操作不当有关,故在赔付后,保险公司提起代位求偿诉讼,将姚某及车辆所属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保险金损失。
庭审中,姚后悔不已。他不明白的是,他明明是配合洪和周去拿保险金的。最后他是怎么成为被告的?在法庭上,姚讲述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并承认保险是在火灾发生后买的,火灾发生的时间是编造的。
法院裁定本案不属于保险事故,可能涉嫌保险诈骗,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调查过程中,消防部门的出警记录,路政人员的报警时间,清扫记录等。,使洪某等三人的谎言被揭穿。
风险自负
骗保终将受到刑事处罚
真相大白,洪的公司及时全额返还了保险赔偿金。到案后,洪某、周某、姚某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思明区检察院起诉认为,洪某、周某、姚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认定三人有罪,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考虑到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保险赔偿金已全额退还,可以适用缓刑。最终,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检察官的陈述]
从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是违法的。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去冒险。同时提醒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应加强调查核实,避免损失。
【名词解释】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负有责任的第三者,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有权要求赔偿。
(文/记者彭飞通讯员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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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友欢
2022-03-14 04:34:41 回复
人员及时报警,消防队员急忙灭火,但未投保的货物受损。姚立即把这件事通知了洪和周。三个人一起,决定给保险公司“买单”赔偿损失。当晚8时54分,洪以某物流公司名义在网上购买保险。为骗取赔偿,洪某、
祁山道人
2022-03-14 14:21:47 回复
是,他明明是配合洪和周去拿保险金的。最后他是怎么成为被告的?在法庭上,姚讲述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并承认保险是在火灾发生后买的,火灾发生的时间是编造的。法院裁定本案不属于保险事故,可能涉嫌保险诈骗,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调查过程中,消防部门的出警记录,路政人员的报警时间,清扫记录等。,使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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