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6 | 评论:3
贷款买房
妇女与他人的合作
假结婚证
企图蒙混过关
然而,正是这种思想的差异。
她亲自将自己告上法庭。
2018年5月,34岁的张女士辞掉天津的工作,去了深圳,在宝安区买了房。
2019年,张女士想在深圳买第二套房子,但按照政策,她当时已经不具备购房资格。为了获得购房资格,张女士于2019年3月与前妹夫李先生结婚。
随后,张女士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员工小邓,向朋友借了385万元,全款在龙华区买了一套房子。
经过一番折腾,张女士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二套房。为了尽快偿还购房款,她在小邓的建议下,向银行申请了经营性贷款。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张女士配偶征信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贷款。
眼看着还款期就要到了,张女士因为还不起贷款,心里很着急。
这时,小邓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伪造张女士与他人的结婚证。张女士决定碰碰运气,给小邓提供了结婚证原件,配合小邓造假。在小邓的“操作”下,一张p图加工的假结婚证出炉了。随后,张女士凭假结婚证及相关贷款材料成功申请到经营性贷款385万元。
事后,张女士和小邓的行为被曝光,并于2021年4月被警方逮捕。
经查询银行贷款档案,民警发现在张女士的贷款申请材料中,
除了上述伪造的结婚证外,还有两份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两份伪造的电子支付凭证和虚假的电子买卖合同、公司租赁合同、收入证明。2021年11月,福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福田法院认为,被告人邓、张无视法律,合谋伪造机关文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机关证件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邓、张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理。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
1。被告人邓某犯伪造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二。被告人张犯伪造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本案判决后,被告没有上诉,现已生效。
在“不炒”的大政方针下,各地出台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但总有人自作聪明。为规避限购限贷政策,提供虚假材料购买房产或申请贷款,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果出借人参与买卖或伪造的虚假材料是结婚证、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机关的证件。,其行为甚至可能构成买卖、伪造机关证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案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标签: 跟据刑法领结婚证不还钱但是认是诈骗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世界小姐的小世界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