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8 | 评论:1
中公。com(工人日报-中公。com记者吴朵思)工伤死亡后,我已经从肇事司机那里拿到了赔偿金。我还能得到死亡赔偿金吗?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纠纷。法院判决某劳务公司向死亡职工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81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2019年10月的一天,顾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赔偿了顾家人相关损失。2020年6月,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顾死亡为工伤死亡。
谷某的家人发现,谷某在与四川江油市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往某建筑集团西北分公司某工地从事挂钩工作。江油市某劳务公司未给顾缴纳工伤保险。
“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只是劳务派遣,实际用人单位应该进行补偿。”劳动服务公司拒绝了顾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
顾家人诉至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江油市某劳动服务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41026元;支付一次性补贴847180元。
庭审中,劳务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后,顾的家属已经从肇事司机处领取了赔偿金,不应再领取任何工亡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顾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享受工伤相关待遇。江油市某劳动服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故顾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该劳动服务公司支付。
法院还认为,顾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系第三人侵权所致,用人单位无过错。江油市某劳务公司提出,扣除顾某家属从肇事司机处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中的重叠部分。但根据相关规定,顾某的死亡虽系第三人侵权所致,但不能因劳动服务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免除顾某的赔偿责任。
本文标签: 车祸保险公司理赔后当事人还要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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