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8 | 评论:2
近日,从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被告人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8年3月,被告人魏某某到某超市上班,担任收银员。工作期间,魏某某发现在销售商品时,不用给客户打印发票就可以删除销售记录,于是动起了歪脑筋。两年间,魏某某删除各类商品销售记录21188次,侵吞超市收银款27.05万元。超市在盘点时,发现超市在亏损,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案例。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某利用担任超市收银员的职务便利,采取删除销售记录等手段,将单位财物270500元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从宽承诺书,退还被害人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对被告人魏美英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利于人,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触碰法律底线。(胡蓉)
本文标签: 商场收银员收钱私自拿走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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