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9 | 评论:1
10月11日上午,河南中牟县瓦坡村的赵六枝收到了再审宣判无罪的消息。
在11日收到再审改判无罪的判决书之前,自2015年以来,该案已经经历了三次审判,其中两次被发回重审,三次判决都认定赵留芝和她的邻居程相奎有罪。但在证据基本一致的情况下,罪名由敲诈勒索改为寻衅滋事,刑期也由判处改为免予刑事处罚。
刘志的儿子马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的母亲和家人一直认为他们无罪。今天拿到判决书后,他们准备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赵留志得知自己被判无罪时情绪激动。
程相奎的儿子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父亲之前被判过刑,对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至于以后的打算,需要家里人先商量一下。
占地纠纷:获得赔偿一年后被拘留
赵志出生于1954年,程相奎出生于1959年。他们是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的邻居。刘钊之被捕时已经60多岁了。
一审、二审判决材料显示,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河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第一建筑项目部在中牟县瓦坡村修建高压铁塔,其中38号塔基永久占用赵留志、程相奎土地0.27亩。按照补偿标准,他们应得的永久占地补偿款共计约1万元,但他们认为补偿款金额太少。在很多场合,塔基38号占用了它的两个墓地,赔偿金额太少,在高压塔下工作容易因辐射患白血病等。,于是他们去工地停工。
↑法院查明的基本事实。
之后,为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项目部通过他们村干部的协调,承诺在塔基础完成后分别支付给他们两人6万元和5万元,并在得到承诺后不会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直到工程结束。2014年1月26日,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向两家人支付了赔偿金共计约1万元。此后,河南输变电工程公司分别向两家公司转账6万元和5万元。根据公司集中资金申请表,支付目的为补偿。
马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两家拿到钱后,一年过去了,因为修建鸡西高速(现更名为高速)要占用瓦坡村的土地。“镇上给的补偿标准比较少,但村民希望按照我家和邻居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镇上不满意。”
2015年4月10日,赵留志、程相奎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两人被捕。马先生还说,他母亲和邻居被抓后,其他村民也受此影响,很快就商量好了占地补偿的相关事宜。
指控从勒索改为挑衅
2015年12月,中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赵留志、程相奎犯敲诈勒索罪。2016年7月12日,中牟县法院审理认为,赵留志、程相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阻挠施工的方式向河南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压,迫使该公司分别支付6万元、5万元。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分别判处赵留志、程相奎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三年,并处罚金,追缴所犯罪行。
此后,两人均认为自己无罪,分别提起上诉。2016年9月7日,郑州中院认为敲诈勒索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上述判决,发回中牟县法院重审。2017年11月24日,河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工队队员刘小唯出具谅解书,对两人表示谅解,不再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中牟县法院重新审理,判处两人犯敲诈勒索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7年12月21日,中牟县法院认为,两人犯罪情节轻微,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免予刑事处罚。两人仍不服判决,分别提起上诉。2018年2月28日,郑州中院将该案发回中牟县法院重审。赵留志、程相奎向郑州中院申请异地审理后,该案改由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
2020年4月17日,新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以建设项目占用其土地为由,以赔偿标准低、患劳动疾病为由,多次阻挠施工,强行索要施工单位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他们还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他们的罪名不当,并予以纠正。由于是初犯,得到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故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赵留志、程相奎免予刑事处罚。
↑新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两人免予刑事处罚。
两人再次分别上诉。2020年7月2日,郑州中院维持新郑法院作出的判决。赵志和程相奎提出了申诉。同年10月,郑州中院驳回申诉。赵志上诉至河南省高级法院。2021年3月31日,河南省高院认为定罪量刑证据不准确、不充分,责令郑州中院再审该案。
再审改判无罪:情节明显轻微
郑州中院的再审判决书显示,再审认定的事实与新郑市人民法院一审、二审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另一个被证实的证据事实是,赵六枝曾在侦查机关供述,她和程相奎都嫌占地太少,北地村一座塔损失14万元,吴栋移民村一座塔基损失50多万元。北地村的目击者张睿曾证实,她家的鱼塘上要建一座高压塔,在工人开工前,她得到了11万元的补偿。
证人刘小唯曾证实施工现场由他负责协调,赵留志、程相奎在阻挠施工时未使用暴力手段或威胁性语言。两个人都是本地人。他们到现场说不干,工人就不干了。
郑州中院再审认为,本案中,案中证据未显示对涉案工程建设工期有严重影响,但补偿金额是村干部协商达成的协议,公司在建设完成后支付给赵留志、程相奎,赵留志、程相奎提出的金额是参照邻村的补偿标准,并非空穴来风。
↑郑州中院再审认为,赵留志、程相奎的行为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法院还认为,本案举报人刘小唯在涉案工程中只是河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项目协调部主任,其身份是证人。现在没有证据证明他被授权代表公司主张相关权益,但河南输变电工程公司至今没有拿出任何以“受害单位”名义进行利益损害的证据,即本案没有受害人。
法院指出,寻衅滋事一般是指“人们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玩游戏等行为。,没造成什么”。但本案事出有因,不符合“寻衅滋事”的本质特征;从取得财产的过程来看,补偿款是协商取得的。这两个人主要是去工地要求工人停止施工。手段并不激烈。公司被强制支付的特征不明显,合法利益未受到明显损害。
法院还指出,赵留志、程相奎采用阻挠施工的方法维护权益,不能仅仅因为有瑕疵或者维权不当就以犯罪论处。综合来看,赵留志、程相奎的行为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定为犯罪。
2021年10月8日,郑州中院再审撤销了此前郑州中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新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改判赵六枝、程相奎无罪。11日,法院工作人员在家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红星新闻记者陈庆元
编辑张迅
(下载红星新闻,举报有奖!)
本文标签: 拿了钱不写谅解书算敲诈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法科技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落日映苍穹
2022-03-14 09:27:21 回复
需要家里人先商量一下。占地纠纷:获得赔偿一年后被拘留赵志出生于1954年,程相奎出生于1959年。他们是中牟县狼城岗镇瓦坡村的邻居。刘钊之被捕时已经60多岁了。一审、二审判决材料显示,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河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第一建筑项目部在中牟县瓦坡村修建高压
黑衣杀手
2022-03-14 07:30:31 回复
该案发回中牟县法院重审。赵留志、程相奎向郑州中院申请异地审理后,该案改由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4月17日,新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以建设项目占用其土地为由,以赔偿标准低、患劳动疾病为由,多次阻挠施工,强行索要
迷雾森林
2022-03-14 04:59:26 回复
改为挑衅2015年12月,中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赵留志、程相奎犯敲诈勒索罪。2016年7月12日,中牟县法院审理认为,赵留志、程相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阻挠施工的方式向河南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压,迫
跟爷撒个娇
2022-03-14 07:32:05 回复
显示,再审认定的事实与新郑市人民法院一审、二审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另一个被证实的证据事实是,赵六枝曾在侦查机关供述,她和程相奎都嫌占地太少,北地村一座塔损失14万元,吴栋移民村一座塔基损失50多万元。北地村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