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4 | 评论:1
“我们之前约好了。他每转一万块,就会从100块给我提成,说是‘好处费’。”李在接受讯问时说:“我知道这笔钱是非法的,但我答应借给他我的银行卡是因为贪念。”
10月12日,香洲分局刑侦大队根据公安部“破卡”行动相关线索,发现辖区李某(男,37岁)名下银行卡涉嫌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8月11日下午,李途经香洲区明珠北路地下通道时,被一名自称的男子拦住。何问他:“你需要贷款吗?”
——是的,我太需要了。对于最近经济困难的李来说,只要能拿到钱,“什么办法都行”。
当阿浩“查看”李的银行流水和工作证明时,他摇了摇头:“你的资格不符合贷款条件...你今天很幸运遇到了我,现在正好有一个快速赚钱的方法,就看你有没有兴趣了。”
李忙问如何快速取钱,却慢吞吞地说:不用你亲自动手,只要借我一部手机和一张银行卡转账,你就可以拿到1%的提成,也就是每转一万元,你就可以“赚”到100元的“好处费”。
李突然意识到正在用他的手机和银行卡转移非法资金,这就是所谓的“洗钱”。
李虽然知道这是不义之财,但还是答应了。毕竟,谁不会被“动动手指”就能“拿到钱”的好处所折服呢?
晚上,李接到了的“工作任务”。
8月12日,李在明珠北路的一个公交车站遇到了。按照之前的约定,李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告诉了,并把自己的手机给了他。告诉李,稍后会有人将钱转到他的银行账户。钱一到,就会用李的手机迅速把钱转出去——这样就算完成了一个“任务”。
当天,整个“转移”过程由覃浩一人操作。事后,李从中得到“好处费”500元。
13日,再次联系李。这次李熟门熟路,约了阿浩在“老地方”见面。经过一番操作,李拿到了800元的“好处费”。
14日,两人再次见面,用同样的方式“转账洗钱”。
短短3天,覃浩就“转账洗钱”20多万元,给阿利“好处费”2000多元。
经核查,香洲公安已认定李某名下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一级账户,涉及刑事案件5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目前,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香洲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近年来,电信诈骗发案率高,案值大。诈骗钱财难以追回的原因之一是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洗钱链条将诈骗钱财“洗”出来,并将钱财拆分到不同的账户,大大提高了警方的追踪难度。
为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和惩处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自2020年10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打卡”行动。
“破卡”行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凡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推送相关部门进行信用惩戒。
请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并且绝不将上述重要物品借给他人非法使用;个人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刷,应尽快挂失银行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配合公安机关案件侦查。
(来源:珠海公安)
本文标签: 网络诈骗的钱可以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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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泡妞大佬
2022-03-14 02:56:04 回复
察院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打卡”行动。“破卡”行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凡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推送相关部门进行信用惩戒。请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网
人生恍如梦
2022-03-14 07:29:03 回复
告诉了,并把自己的手机给了他。告诉李,稍后会有人将钱转到他的银行账户。钱一到,就会用李的手机迅速把钱转出去——这样就算完成了一个“任务”。当天,整个“转移”过程由覃浩一人操作。事后,李从中得到“好处费”500元。13日,再次联系李。这次李熟门熟路,约了阿浩在“老地
开心市民
2022-03-14 11:51:01 回复
法严厉打击、惩治和惩处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自2020年10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打卡”行动。“破卡”行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凡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涉
泡妞大佬
2022-03-14 04:08:20 回复
天很幸运遇到了我,现在正好有一个快速赚钱的方法,就看你有没有兴趣了。”李忙问如何快速取钱,却慢吞吞地说:不用你亲自动手,只要借我一部手机和一张银行卡转账,你就可以拿到1%的提成,也就是每转一万元,你就可以“赚”到100元的“好处费”。 李突然意识到正在用他的手机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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