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8 | 评论:1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追债权债务关系,是双方相互负有履行债权债务义务的固定关系。所以,有债权或者借钱给他人的一方就是我们所说的债权人,有相对债务或者借钱的一方就是债务人。那么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是否构成诈骗罪?陕西尊智律师事务所王欣律师评析。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被害人有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借款人因某种原因长期违约,或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骗取款物,到期未还款,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挥霍空,没有违约,没有欺诈、欺骗行为,且确有还款意图;有的打欠条后伪造还款凭证,谎称已还款,仍属于借款纠纷,不构成诈骗。
债务人还欠款怎么办?
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实在无力偿还,可以直接和债权人协商还款,尽量降低利息或者分期还款来偿还。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律师王欣补充道:
债务人的这四种行为构成欺诈:
1.贷款前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关系。
一般借贷关系发生在彼此关系较好、有交往的亲朋好友之间,借贷通常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以借款为名的诈骗,往往发生在双方认识一次的情况下(比如多年未见的小学同学)。因为多年未见,信任基础非常薄弱,有的甚至是萍水相逢。借款人通过假名、假地址等进行诈骗。来骗取对方的信任,然后拿到贷款后跑路。
2.借款原因
在一般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无法解决,才向别人借钱。以贷款为名的诈骗,通过编造困难的形式,骗取他人的同情和信任。
不能认为只要贷款人欺诈,就一定构成欺诈。比如为借款成功而编造的借款人短期内可以还款的事实,到期不能还款,但借款人并没有逃避债务,争取还款的人不能认定为刑事诈骗。
3.借款人不能归还的原因。
一般民间贷款之所以不能偿还,可能是因为借款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比如天灾人祸,到期不能偿还。而以借款为名的诈骗行为,则表现为借款人拿到钱后,进行挥霍、携款潜逃或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4.借款人的态度
借款人的态度是指借款人对不能按期还款的态度。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人会积极争取按期还款。即使不能按期还款,借款人也会表现出十足的诚意,不会逃避,会想尽办法赚钱。
以借款为名的诈骗,从未有过还钱的意图,也没有实际还钱的行为。也就是说,借款人在借款时,没有考虑还款,没有履行还款行为。
事无小事,尽职尽责!本文标签: 欠多人钱不还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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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潇洒先生
2022-03-14 13:55:12 回复
或者分期还款来偿还。《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律师王欣补充道:债务人的这四种行为构成欺诈:1.贷款前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关系。一般借贷关系发生在彼此关系较好、有交往的亲朋好友
吧唧一脸口水
2022-03-14 10:00:14 回复
,通过编造困难的形式,骗取他人的同情和信任。不能认为只要贷款人欺诈,就一定构成欺诈。比如为借款成功而编造的借款人短期内可以还款的事实,到期不能还款,但借款人并没有逃避债务,争取还款的
亲热
2022-03-14 06:43:40 回复
因在一般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无法解决,才向别人借钱。以贷款为名的诈骗,通过编造困难的形式,骗取他人的同情和信任。不能认为只要贷款人欺诈,就一定构成欺诈。比如为借款成功而编造的借款人短期内可以还款的事实,到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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