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3 | 评论:2
如何给犯罪分子“洗钱”定罪,然后进行拦截?
最常见的就是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套件(银行卡、手机卡、网银等。)给上游诈骗等犯罪分子“洗钱”。如果只有这种行为,且明知上游违法犯罪,通常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如果立案,罪行本身不是很重,刑期在三年以下。
当然,对于盈利少,资金流少的,即使主观上知道上游涉嫌违法犯罪,也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实践中也不做刑事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不予起诉。
但行为人在销卡后,可能通过手机银行信息更改银行卡密码,然后到银行挂失、注销、提取现金,将卡内被盗钱款据为己有,并私自分割,可能构成盗窃罪。
这类人,他们认为上游诈骗分子不敢报案,所以可以“明目张胆”吃黑钱。
众所周知,这类案件的发生,一般不是上游诈骗分子报案,通常是被骗受害人报警,然后最终侦破,一般是靠口供和流水来证实。“黑吃黑”数额巨大的,构成盗窃罪,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更严重,所以是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选择一个重罪处罚,不再实行数罪并罚原则。
此时,对于主犯,实践中是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对于共犯(向上游网络犯罪销卡、协助提现销户),可改为掩饰、隐瞒犯罪,从轻处罚。
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张某、王某某盗窃案为例:(2021)豫0703第22号刑事处罚一审:“张某、王某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在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非法出售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多次以“黑吃黑”的手段非法窃取所售银行卡内的资金,被告人张某盗窃131368.4元,王某盗窃11.4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三年三个月,因其卖卡、取现、销户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当然,如果有自首、坦白、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也可以从轻处罚。
张春律师,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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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问灵十三载
2022-03-14 09:11:13 回复
以“明目张胆”吃黑钱。 众所周知,这类案件的发生,一般不是上游诈骗分子报案,通常是被骗受害人报警,然后最终侦破,一般是靠口供和流水来证实。“黑吃黑”数额巨大的,构成盗窃罪,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友欢
2022-03-14 13:52:37 回复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更严重,所以是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选择一个重罪处罚,不再实行数罪并罚原则。此时,对于主犯,实践中是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对于共犯(向上游网络犯罪销卡、协助提现销户),可改为掩饰、隐瞒犯罪,从轻处
水手服
2022-03-14 08:08:58 回复
般是靠口供和流水来证实。“黑吃黑”数额巨大的,构成盗窃罪,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更严重,所以是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选择一个重罪
独恋一枝花
2022-03-14 08:15:56 回复
更改银行卡密码,然后到银行挂失、注销、提取现金,将卡内被盗钱款据为己有,并私自分割,可能构成盗窃罪。这类人,他们认为上游诈骗分子不敢报案,所以可以“明目张胆”吃黑钱。 众所周知,这类案件的发生,一般不是上游诈骗分子报案,通常是被骗受害人报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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