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340 | 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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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公司股东王先生向公司借款100万,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回答:如果与业务无关,年末未还,有20%的税务风险。参考: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以下简称158号文)规定,个人股东从企业取得的贷款,在贷款年度内未归还且未用于生产经营的,可视为个人股东从企业取得的股息分配,个人股东应认定为”。2.国税发[2005]120号《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四)加强对个人投资者向其投资企业发放贷款的管理,对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案例二如果A公司借给老板的关联公司B公司1亿元,期限3年,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回答: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存在增值税风险。此外,由于关联企业之间的无偿借款,存在企业所得税被税务机关调整的风险。参考: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企业出于不合理的商业目的实施其他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2.《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应纳税额:融资资金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可以约定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公益事业或者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三甲公司向股东王先生无偿借款1000万元。有没有税务风险?回答:增值税不应视为销售贷款服务,不存在增值税风险。但由于是关联交易,个人所得税存在征收20%利息税的风险。参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无正当理由减少其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需要补税的,应当依法补交税款及利息。
案例四甲公司向员工无偿借款1000万元。有没有税务风险?回答: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存在增值税风险。而个人所得税是根据& # 34;工资薪金所得& # 39;'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或者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公益事业或者面向社会公众的除外。(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5
甲公司向乙公司无偿借款1000万元。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集团的子公司。有没有税务风险?
回答:
因为属于集团内贷款,免征增值税,但是存在企业所得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风险,会被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引用: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6号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抵扣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含企业集团)之间资金自由拆借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企业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其他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自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3.《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应纳税额:融资资金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可以约定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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