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5 | 评论:3
广西一女子推倒性骚扰他的男子致其死亡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记者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认定,女子潘某为保护自己的身体权利不受侵害,本能地推开一名性骚扰男子,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没有故意伤害该男子,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构成防卫过当。
据判断,王和潘是同一个村的。2020年5月27日22时许,潘某与王某酒后从朋友家出来,一起步行回家。途中,王某因醉酒多次强行搂抱、亲吻潘某,潘某多次反抗,并用手将王某推开。
两人走到一处,王再次强行抱住潘,被潘推开。王被推开后,直接倒回地上,不省人事。随后,潘叫人来到现场,王被送到镇卫生院救治。因伤势严重,转到象州县人民医院治疗。
2020年6月4日,王的女儿向象州县公安局派出所报案,潘到派出所投案自首。6月9日,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符合头靠地面摔伤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的规定。8月10日,象州县公安局以潘某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9月16日,象州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称潘某因本能抗拒将王推开的后果,导致其坠楼死亡。但后果是由潘当时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对潘某不起诉。
2021年11月19日,象州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民事赔偿作出判决,认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在醉酒状态下对潘某实施强行骚扰。结合其行为的具体情节,潘出于本能将王推开是人之常情。王坠落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的后果,超出了正常人的认知范围。这是违背常识的,也没有法律规定要求潘对这种不可预见的后果承担高度注意义务。本案证据证明潘某的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故不支持家属提出的87万余元的赔偿。
据审判长介绍,死者家属收到判决书后没有回应,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法治日报
本文标签: 涉嫌过失致人重伤不起诉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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