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6 | 评论:1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讯据蚌埠市淮上区法院消息,家住淮上区磨河口镇的朱某发现自己的电瓶车丢失,驾驶一辆报废摩托车无证到磨河口派出所报案。日前,淮上法院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朱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1年9月9日晚22时许,被告人朱在无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磨河口镇路与中心街交叉口出发,前往磨河口镇派出所报案。民警在询问被告人朱某时,发现朱某涉嫌醉酒驾驶。被告人朱某承认酒后驾驶摩托车,随后磨河口派出所民警向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报案。四大队民警前往磨河口派出所,将被告人朱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安徽省司法鉴定所鉴定,朱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彭羚
本文标签: 醉酒驾驶起诉驾驶证吊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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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配王子
2022-03-14 03:1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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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书生
2022-03-14 08:4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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