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8 | 评论:2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某农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在还款说明中签字确认为债务人。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债务加盟,依法判令被告某农业公司向原告某科技公司支付193867元及逾期利息。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原告某科技公司先后向被告某农业公司及其合作公司包括云居山米业及下属工作站提供农药。后因被告某农业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2019年7月,被告李某与某农业公司共同向原告出具还款声明,声明2018年欠某科技公司货款193867元,因资金短缺延期至2019年10月30日支付,并愿意自2019年7月1日起按月利率1.5%向原告支付利息,直至全部欠款清偿完毕。被告某农业公司在还款指令上盖章盖章,李在债务人处签字确认,并写明身份证号码。
经原告多次催促未果,被告未能清偿剩余债务。因此,原告于近日诉至法院。另查明,被告李是被告某农业公司的股东之一,负责原告与被告某农业公司的业务往来,并承认自己是被告某农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货款。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就农药买卖达成协议并实际履行。原告多次向被告供货,有被告确认的欠款说明等证据证实。双方销售关系建立并确认。被告某农业公司拖欠货款,属于违约行为,应对本案负全责。
在还款指令中,被告李签字确认上述债务为债务人,并明确了还款金额及利息。结合被告李某在庭审中承认其为被告某农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告某农资公司与原告之间的业务往来均由其办理的意见,被告李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债务追加,应与被告某农资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原被告人全部服判。
法官说:
经法院处理,法官表示,加于原债务人的债务并未脱离原合同关系,而是第三人加入了合同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本案中,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债权人的某科技公司接受了李签字确认的还款声明。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债权,增加承担债务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返还责任。从债务人的角度看,某农业公司在还款指令上签字确认后,并未明确表示李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因此,李共同发出还款指令的行为属于债务加入(并存债务承诺),而非债务转移(无免责债务承诺)。故李与被告某农业公司应对债权人某科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本文标签: 欠款单位是外省可以本地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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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唧一脸口水
2022-03-14 03:03:06 回复
67元及逾期利息。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原告某科技公司先后向被告某农业公司及其合作公司包括云居山米业及下属工作站提供农药。后因被告某农业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20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2022-03-14 03:49:09 回复
,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债权人的某科技公司接受了李签字确认的还款声明。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债权,增加承担债务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返还责任。从债务人的角度看,某农业公司在还款指令上签字确认后,并未明确表示李不再承担还款
四虎归山
2022-03-14 05:43:35 回复
告某农业公司拖欠货款,属于违约行为,应对本案负全责。在还款指令中,被告李签字确认上述债务为债务人,并明确了还款金额及利息。结合被告李某在庭审中承认其为被告某农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告某农资公司与原告之间的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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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2:24:35 回复
案中,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债权人的某科技公司接受了李签字确认的还款声明。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债权,增加承担债务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返还责任。从债务人的角度看,某农业公司在还款指令上签字确认后,并未明确表示李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因此,李共同发出还款指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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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9:41:10 回复
次催促未果,被告未能清偿剩余债务。因此,原告于近日诉至法院。另查明,被告李是被告某农业公司的股东之一,负责原告与被告某农业公司的业务往来,并承认自己是被告某农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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