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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据媒体报道,苏州男子张利用跨省婚姻登记系统无联网的漏洞,分别与三名女子结婚生子,并安置在方圆一公里内的三个小区。有三个家庭的张因涉嫌重婚罪被提起公诉。重婚涉及复杂的民事和刑事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哪些

据媒体报道,苏州男子张利用跨省婚姻登记系统无联网的漏洞,分别与三名女子结婚生子,并安置在方圆一公里内的三个小区。有三个家庭的张因涉嫌重婚罪被提起公诉。重婚涉及复杂的民事和刑事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重婚?


起诉小三重婚需要哪些条件(婚内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这三种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1 三种行为可构成重婚

据《人民日报》调查,自2003年以来,离婚率连续15年上升,累计增长近7倍,其中出轨是导致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因素。婚内出轨不仅受到道德的谴责,也受到法律的抵制。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虽然不忠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忠实义务行为的直接不良后果,但法律对婚内不忠的负面评价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由不忠引起的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纠纷等。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所以不要有“作弊只是违反道德,并不违法”的错误观念。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忠可以构成重婚呢?

我国是一夫一妻制,重婚是法律所禁止的,我们不惜用刑罚来打击重婚。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这一规定,实践中,构成重婚的行为可以概括为三种:一是有配偶的人谎称骗取初婚登记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串通骗取登记的;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婚外第三人共同生活,但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第三,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种重婚罪更为明显,但第二种更值得关注,因为这种重婚罪难以把握,特别是难以理解什么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已婚者以夫妻名义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同居。除了重婚,《婚姻法》第三条还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见,刑法中的“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婚姻法中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一个概念。前者是犯罪行为,后者是一般的出轨同居行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定义是,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据此,重婚罪与普通欺骗同居行为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如果只是偶尔、暂时的同居,既不是重婚,也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如果你们连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但不以夫妻相待,就不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2 重婚无效但有一例外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重婚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是指当无效婚姻被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时,就认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张的后两次婚姻应属于重婚罪,自始无效,而其与后两个“妻子”所生子女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子女。

但是,在一种情况下,重婚的无效是可以防止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院在申请时对法律上无效的婚姻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导致无效婚姻的无效条件消失后,原无效婚姻被阻止,无效婚姻成为有效婚姻。比如一男一女2000年在北京登记结婚,一男一女2005年在上海登记结婚。此后该男一女的婚姻为重婚,后该男一女于2010年离婚,此时双方婚姻关系终止。男女A离婚后,利害关系人向法院起诉申请认定男女B的婚姻因重婚无效的,法院根据上述规定可以不予支持。因为前一婚姻已经终止,导致后一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消失,后一婚姻已经生效,一般认为后一婚姻的效力应当从前一婚姻终止时起计算。

那么,既然重婚是犯罪行为,又是如何成为有效婚姻的呢?这是否意味着满足上述条件后重婚就不是犯罪了?这就涉及到婚姻法和刑法的衔接问题。《刑法》规定了对犯罪行为的起诉时效。追诉时效已过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重婚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两年有期徒刑,所以五年后重婚罪不追究刑事责任。这里重婚的结束,是指婚后的离婚手续已经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完毕或者以夫妻名义的同居生活已经结束。因此,在重婚期间或者重婚结束后五年内犯罪的,一旦了结,将追究刑事责任。因重婚同时存在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应当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在刑事诉讼终结后恢复审理。

3 遭遇重婚须注意证据收集

重婚罪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当重婚的受害者有证据证明时,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证据不足时,他们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鉴于现实中存在大量重婚受害者,因为经济上依赖重婚者,或者遭受人身限制、威胁、家庭暴力等。,他们不敢自诉,也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知道事实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投诉或举报。

刑事诉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的收集对于证明犯罪至关重要。自诉重婚罪的举证责任应由自诉人承担。即使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而报案侦查,也没有人能比受害者更直接、更容易地接触到证据。所以受害人一旦发现重婚的可能,一定要注意第一手证据的收集和保存,防止对方后期销毁证据。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可以确定第三方的身份,如姓名、相貌、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其次,可以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时,可以通过调取对方聊天记录、获取双方共同购房或租房合同、制作包含其亲密行为的录音录像、走访其同居住所的邻居等方式,尽量让多个证人出庭作证。重婚的证据或者第三者承认重婚的证据一定要认真保存,包括语音、视频、文字聊天记录。如果有保证书、悔过书、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尽量签字或按手印,证明力较强。另外,以下证据对证明重婚有重要作用,但受害人自己无法获得,需要通过持有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律师或向法院申请获得,包括重婚者和第三者的婚姻登记档案;重婚者以配偶名义签署的住院、同意手术手续材料;有重婚者和第三者名字的房产证等证明文件。

(作者单位:北京四中院)

延伸阅读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有重婚行为同样受法规制

随着中国对外交流的深入,跨国婚姻逐渐增多。但由于成长经历无交集、接触时间短、对对方背景了解不多等因素,跨国婚姻中骗婚现象较多。那么,外国人通过跨国婚姻违反我国刑法是否有可能犯重婚罪?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是外国人在中国犯了重婚罪,违反了中国的“一夫一妻”制度,无论是在国外结婚后在中国与中国人结婚,还是与中国人结婚后在国外结婚,或者婚后在中国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只要符合我国刑法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都纳入我国刑法规制范围。

来源:北京日报作者:刘金宁

流程编辑:宏远园

起诉小三重婚需要哪些条件(婚内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罪?这三种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本文标签: 小三起诉重婚罪有胜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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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吧唧一脸口水

    吧唧一脸口水

    2022-03-14 02:16:26    回复

    量重婚受害者,因为经济上依赖重婚者,或者遭受人身限制、威胁、家庭暴力等。,他们不敢自诉,也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知道事实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投诉或举报。刑事诉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的收集对于证明犯罪

  • 鲁翠玲德

    鲁翠玲德

    2022-03-14 01:11:21    回复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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