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5 | 评论:2
6月2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省法院惩治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留学生在国外学习生活时,为了刺激对大麻的成瘾,回国后继续吸食大麻,将大麻走私到国内,并在国内贩卖种植大麻,以弥补自己的吸毒费用,触犯了刑法,被判刑。
据报道,苏某在留学期间开始吸食大麻。回国后于2018年下半年开始从国外购买大麻,并在成都青羊区租房,多次容留他人吸食大麻。同时,苏、付某明将大麻出售给他人,并在出租屋内购买种植大麻的设备。2019年1月24日,成都海关邮局在查验入境邮包时,发现一个邮包涉嫌藏有大麻。当日17时许,苏某前来签收包裹,被现场拦下。经称重,包裹内装有460.45克大麻。经搜查,在苏的出租屋内查获大麻5.7克、大麻6株。2019年2月1日,公安机关将付某明挡获。
成都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违反禁毒规定,明知是大麻而向他人出售,并从境外购买大麻后邮寄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苏某多次容留他人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吸食大麻,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罪。苏某犯两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付某明违反禁毒规定,帮助苏某向他人贩卖大麻,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二被告人在贩卖毒品罪中系共同犯罪,苏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根据其具体犯罪行为分别处罚;傅某明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以走私贩毒罪、容留他人罪判处苏湛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傅某明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抗诉或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封面新闻记者戴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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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不起诉属于触犯刑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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