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2 | 评论:2
在对待婚姻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应该真诚相待,没有欺骗。我国婚姻法规定不能通过婚姻索取财物,但生活中经常出现女性索取财物后站出来的行为,属于骗婚。那么,具体来说,女方的出轨行为是什么?今天,陈硕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您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法律上的婚姻诈骗是指以婚姻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诈骗罪处理。
第二,如果一方仍然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通过婚姻索取更多彩礼,不能以骗婚论处。
3.实际上,男女双方都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则不应定性为骗婚。
建议男方向女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男方必须向法院提交有利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因婚前给付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给付方要求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骗婚的本质是以婚姻为诱饵,骗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很多细节需要仔细调查。所以,如果你觉得对方是骗婚的,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的司法机关进行判断和处理。
婚姻法对骗婚的处理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不同婚姻形式产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和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因为骗婚是合法婚姻的性质,只能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通过离婚来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方可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的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的情况下,被骗者以骗钱为目的与被骗者没有感情,根本不存在感情破裂。
被骗主张返还财产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返还: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不同居;3.婚前给付并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是,骗婚,前两项已经是既成事实了。被骗者不能证明“因给付而生活困难”的,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显然不公平。
总之,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下,对本案骗婚行为的定性是违背常识的。在处理骗婚引发的纠纷时,很难适用最合适的规定,结果会明显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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