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6 | 评论:3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剑)近日,我市推出不动产继承非公证便民服务,备受市民关注。咨询问题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准备比较集中。昨天,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申请非公证继承业务需提交9项材料,其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有多种选择,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和《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申请人在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继承人范围承诺书(无需提前准备,办理业务时当场填写);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室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见证;如果继承人已经死亡,代位继承人或继承人可以参考上述材料;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提交其全部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协议;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七项材料外,还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只需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其中,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以下选项只需一项)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死亡的其他材料等。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只需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包括: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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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遗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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