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7 | 评论:2
如果双方都是外地居民或者在mainland China没有领结婚证,或者在抚养权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在mainland China不能同意离婚,那么在中国双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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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外婚姻协议离婚一章中,已经介绍了涉外婚姻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即一方为大陆居民,另一方为外国居民;离婚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离婚夫妻就子女抚养权、财产问题、债务问题达成协议;离婚当事人在内地登记结婚或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结婚证;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到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都是外国居民,或者双方都没有在mainland China领结婚证,或者在抚养权、财产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在中国离婚吗?
答案是:可以离婚,但必须通过诉讼离婚。
本文将列举以下涉外离婚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并介绍如何通过诉讼解除涉外婚姻。
一、诉讼离婚中不同人群的管辖权
(一)双方均为外国人
夫妻双方都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如果双方结婚地点在国外,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但这里有三种例外:第一,如果确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者居所在中国境内,我国法院有管辖权;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接受管辖,且双方对离婚问题已达成共识,一般国内法院可以接受制作民事调解书;第三,回应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没有提出异议并答辩的,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双方已在国外定居,正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
双方应先向居住国法院提起诉讼。住所地法院以必须由结婚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离婚诉讼,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结婚地或者一方在中国境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在国外定居,并在国外办理结婚手续
双方应先向居住国法院提起诉讼。住所地法院以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一名中国公民居住在中国,另一名居住在国外
无论哪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均由一方在中国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外国当事人向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国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六)两个中国公民均在国外但未定居
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内地居民和涉外人员
双方在内地登记结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双方都不是内地户籍,则由内地居民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涉外人员离婚所需材料
1.民事起诉状应当由检察官签名、盖章。
2.当事人身份证件,大陆居民应准备有效的国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应提供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华侨、外国人应提供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亲自提交上述身份证件的,不需要公证;涉外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公证。
3.当事人的婚姻缔结文书,如结婚登记证,如果结婚证是在境外办理的,必须经过当地公证处公证,并经我国使领馆认证。
4.双方相关财产清单,如无财产争议,需注明。
5.如有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供子女的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6.委托书(如有),境外人员委托内地律师代理婚姻案件,有效委托书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人民法院法官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无需公证。二是涉外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关公证。三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寄出或委托的委托书,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缔结的有关条约规定的认证程序方可生效。
7.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当事人对中文译文有异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译文;当事人未能就翻译机构的选择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确定。
三。缺席判决
对于被告不在中国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告可以在中国提起诉讼,法院的具体管辖范围上面已经说明了。
被告人不回国参加庭审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非本人不能表示意思,本人仍应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换句话说,离婚诉讼中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出庭,这也适用于涉外离婚案件。
但如果涉外婚姻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以适用缺席判决。具体操作方法如下:首先,一个外籍当事人需要办理特别授权手续,委托亲友或内地律师代理这个离婚案件。有效委托书的形式上面已经介绍过了,这里不再赘述。其次,外方应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应明确自己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意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寄回国内管辖法院或委托代理人送达。
涉外婚姻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或者一方涉外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将按照第四点介绍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在查清基本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缺席判决,但法院只会对双方的人身关系作出判决,一般不处理财产问题。
四。法律文件的送达
1。当事人在中国境内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自然人送达。
2。外国人不在中国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根据收件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送达受送达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有权代为接受送达;
(4)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仍未返还送达回证,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为送达的,视为期间届满送达;
(5)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可以确认收件人收到;
(6)无法以上述方式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视为送达。
五、涉外诉讼中离婚时间的规定
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送达期限:如果双方在国内适用送达的一般规定,如果一方在国外可能使用邮件送达、公告送达、外交送达,则需要较长的时间。
3。答辩期:一般30天。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4。上诉期:一般为30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提起上诉或者提交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5。试用时间:试用时间不限。
六。涉外诉讼中离婚判决书的格式
涉外诉讼中离婚后的裁判文书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判决书。第二,调解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对于协议不能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摆脱婚姻。与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适用人群更多,但诉讼期更长。
来源:嘉禾家事
本文标签: 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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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18:4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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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16:3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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