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其他 >> 正文
简介: 第二节犯罪意图一.犯罪意图的概念意图是罪的一种形式。《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前述规定,所谓犯罪故

第二节犯罪意图

一.犯罪意图的概念

意图是罪的一种形式。《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根据前述规定,所谓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且希望或者允许这种危害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

意图包括两个要素:一是认识要素,二是意志要素。认识要件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这里的“知道”是一种理解。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抱有希望或放任态度。在这里,“希望”和“放任”是行为人的意志。

(一)犯罪故意的认知因素

故意犯罪的认识要件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的心理态度,即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对象、结果和意义。

如果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有什么结果,那么即使有危害社会的结果,也不能成立犯罪故意。

故意犯罪的认识要素是对犯罪构成客观事实特征的认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犯罪对象或犯罪客体的认识。知道犯罪对象或者犯罪对象的事实是成立犯罪故意的条件之一。

2.对行为本质的理解。行为人知道将要实施或者正在实施的行为的危害性。对行为本质的认识包括对行为内容和功能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行为人才会意识到行为具有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社会危害性。

3.对行为结果的理解。行为人对结果的理解可以是对危害结果的清楚具体的理解,也可以是对结果的一般理解。可以意识到有害结果的必然性,也可以意识到有害结果的可能性。

(二)犯罪故意的意志要素

犯罪的故意意志要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放任该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的故意意志要素是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的基础上,决心实施这种行为的主观心理态度。

因此,认识因素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前提和基本条件,而意志因素是构成犯罪故意的决定性因素,是认定犯罪故意的主要依据。

意志对犯罪故意的形成,进而对犯罪行为的最终发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在犯罪故意的意志要素中,“希望”和“放任”是两种基本的表现形式。希望是指行为人积极追求已经知道对社会有害的结果的心理态度。放任是指行为人对已知的危害社会结果既不积极追求,也不坚决反对,而是放任其产生和发展的心理状态。


二。犯罪意图的类型

(1)犯罪意图的法律分类

1.直接和有意地

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来看,直接故意有两种情况:

(1)如果实践者知道有害结果必然发生,他希望有害结果发生。

(2)如果实践者知道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他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可见,是否是直接故意,是基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意志。

2.间接意图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性的社会后果,而故意放任,使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从意志要素来看,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放任自流”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应该准确理解“放任”的含义。

理解刑法意义上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表现为希望、放任和不希望三种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间接故意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1)行为人为了追求某种犯罪目的,放纵另一种危害结果。

(2)为了追求非犯罪目的,允许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突发犯罪的实施者肆无忌惮地放任一些严重危害的发生。

(二)犯罪故意的理论分类

1.明确意图和不确定意图

是根据犯罪故意内容的确定程度进行的分类。

明确故意是行为人即使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仍决心实施的心理态度。

不确定故意是指行为人即使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但对行为对象和侵害对象仍缺乏明确具体的认识,仍决心实施的心理态度。

不确定意图根据其不同程度可进一步分为替代意图、广义意图和不必要意图:

(1)选择的故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的结果是确定的,客体也是确定的,但具体侵害的客体是不确定的,但无论侵害哪个客体,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本意。

(2)广义故意:行为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只有广义的认识,但不确定会侵害多少客体。

(3)不必要的故意: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意识到结果可能发生,但并不是主动追求结果。换句话说,行为人对结果是否会发生的认识是不确定的。

2.预谋故意和突然故意

这是根据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长短来分类的。

预谋故意,也称故意,是行为人事先对整个犯罪过程进行周密考虑后形成的有意的心理状态。

突发故意,又称激情故意或偶然故意,是行为人基于内外部因素的临时刺激,在没有任何预谋的情况下,瞬间产生的有意心理状态。

3.事前意图和事后意图

根据犯罪故意发生的时间分类

事前故意是指犯罪结果没有实际发生,但行为人错误地认为已经发生,进而实施其他行为,导致结果的发生。

事后故意是指行为人起初没有实施犯罪的故意,只是在某一事实发生后,才发生了犯罪故意。


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知要素的区别:直接的和有意的认识既包括结果的必然性,也包括结果的可能性;但间接故意的明知只能包括结果可能发生。

2.意志要素的区别(最本质的区别):直接意图是希望和主动追求;间接就是放任,顺其自然。

3.有意支配下的两种不同行为

对于直接故意犯罪,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实施犯罪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故意犯罪。

对于间接故意犯罪,具体危害结果的发生对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


四。有意的理解和认同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应注意以下几点:

刑法犯罪的定义是什么(你需要了解的犯罪故意)

1.区分犯罪故意和生命意义上的故意。

2.区分犯罪故意是单纯的认识还是单纯的目的。

3.区分合理的故意推定和主观臆断。


刑法犯罪的定义是什么(你需要了解的犯罪故意)

摘自刘贤权主编的《刑法》。

2021年11月6日周六,9:20,自习室

本文标签: 刑事犯罪指的是什么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水煮鱼皇后的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凌晨熱浪

    凌晨熱浪

    2022-03-12 23:19:03    回复

    结果既不积极追求,也不坚决反对,而是放任其产生和发展的心理状态。二。犯罪意图的类型(1)犯罪意图的法律分类1.直接和有意地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来看,直接故意有两种情况:(1)如果实践者知道有害结果必然发生,他希望有害结果发生。(2)如果实践者知

  • 深海不及人心

    深海不及人心

    2022-03-12 22:31:20    回复

    积极追求,也不坚决反对,而是放任其产生和发展的心理状态。二。犯罪意图的类型(1)犯罪意图的法律分类1.直接和有意地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来看,直接故意有两种情况:(1)如果实践者知道有害结果必然发生,他希望有害结果发

  • 我们床上聊

    我们床上聊

    2022-03-13 03:41:51    回复

    度。不确定意图根据其不同程度可进一步分为替代意图、广义意图和不必要意图:(1)选择的故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的结果是确定的,客体也是确定的,但具体侵害的客体是不确定的,但无论侵害哪个客体,

  • 于榕绿真

    于榕绿真

    2022-03-12 16:11:10    回复

    还能这样?

  • 卢成紫纨

    卢成紫纨

    2022-03-12 16:11:10    回复

    那确实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