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0 | 评论:2
记者:张怀水编辑:贾云可
6月22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手段,全面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在接受《民族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实际上突破了理论与实践的壁垒,让学生不仅有了理论学习的基础,也有了培养实践能力的平台,有助于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
来源:艾瑞咨询、东莞证券刘制图
采用“双导师”培养模式
《意见》指出,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签订至少一年劳动合同的新聘转岗人员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实行培训与考核“双结合”、企业培训基地与高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与高校导师“双导师”的培养模式。
《意见》明确,学徒的培养目标主要是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育期为1~2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年。各类企业可举办培训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采取灵活的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一课一计划”开展学徒制培训。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培训评价标准,开展相应的职业(工种)培训。
苏海南告诉《商报》记者,传统意义上的学徒和实习生不是同一个概念。根据文件规定,学徒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相当于企业和高校共同为企业自身培养人才,人才培养的起点将从毕业后延伸到毕业前。
关于“双导师”的培养模式,苏海南告诉记者,这种人才培养模式起源于欧洲,但在中国很多地区都有实践,在科研、生产、培训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商报》记者发现,全国各地高校都开始与企业合作,探索企事业单位“双导师”培养模式。
例如,近日,河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与华宇(大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产教融合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河北工业大学智慧政法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基地”。根据协议,校企双方将通过双导师制联合培养专业硕士,深化产教融合、产教合作、协同育人。
企业应支付学徒工资。
《意见》指出,要完善经费补贴政策,对按规定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或就业补贴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由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在5000元以上,并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
《意见》要求,要完善企业保障机制。学徒培训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承担导师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设立学徒奖学金和学徒津贴(教学费、课时费),制定职业技术技能等级认定优惠政策,畅通企业间流通渠道。
苏海南认为,明确规定学徒补贴标准,财政部门支付这部分费用,是企业培养和选拔人才的重要契机。“虽然企业前期有一定投入,但投入产出比是客观存在的,劳动合同中有限制,有助于企业更精准地培养需要的人才。”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福记近日公开表示,济南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大型民营企业实训中心,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财政支持90万元。创建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明显的特色首席技师工作站,给予60万元资金支持。
杨福记介绍,针对民营企业的用工需求,通过院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脱产与业余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行“金蓝领”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照每人2000 ~ 60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培训补贴。
商报记者从人社部官网获悉,人社部、财政部于2015年至2017年分两批在22个省份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共有158家试点企业参与,培训新型学徒2万人。2018年以来,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全国30个省市全面推行新企业学徒制。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明确要求,三年内新培训100万名学徒。2019年至2020年,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超过80万人。
商业日报
本文标签: 学徒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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